信件内容:
本人儿子于2022年9月20日在柳林县职业中专学校宿舍因琐事与同学发生口角!被该同学殴打经柳林县人民医院诊断眼部受伤骨折。事发之后学校答应处理不让报警!至今也未给处理结果!恳请相关单位介入处理!本人将积极配合调查!谢谢!
回复部门
柳林县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2-11-22
回复内容:
冯先生,您好!经核实,2022年9月20日晚10点左右,柳林县高级职业中学2105班学生冯某航和李某忠在宿舍玩耍时发生肢体冲突,致使冯某航眼部受伤住院。
事发后,学校值班领导第一时间将冯某航送至柳林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同时学校立即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调解工作组,同双方家长进行沟通协调。
经调解,双方家长于2022年11月15日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协议约定:李某忠家长承担冯某航住院治疗产生的所有费用,共计9000余元,再一次性给予冯某航家长1万元,作为补偿金,双方从此互不追究。
目前,冯某航已办理出院手续,此事已妥善处理。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