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普法,警钟长鸣
暨抚民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法》普法宣传教育大会
图文ll申永志·吉林辉南

2022年11月14日早上,抚民镇中小学杨永刚校长,有幸邀请到了抚民交警中队的张云武、关国欣两位警官到校进行交通安全普法宣讲。

利用升旗仪式关国欣警官重点向同学们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普法宣传。

关警官意味深长地告诫全体师生: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繁荣的发展,交通事业迅猛发达,车辆川流不息地在道路上行驶,交通事故时常走进我们的生活,交通安全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在生活中,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加强安全意识,为此,我希望同学们做到如下几点:

首先,过马路时左右看,斑马线上不打闹,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先观察来往车辆,不和机动车抢行,在确认安全后才可以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遇有转角的地方有盲区一定保持安全距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不满12周岁的不得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的不得骑电动车,骑车上路行驶时,不得带人,不逆行,不越线。

其次,乘坐校车时要排队,车辆停稳再上车,不要推挤,有序上下车,上车坐稳后要带好安全带,不要在车上打闹,下车后要注意后方来车。不要乘坐农用车,拼装车,非法营运的面包车和没有校车标志的车辆。愿同学们天天都能高高兴兴上学校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升旗仪式后,两位警官在杨校长的陪同下来到四楼会议室,由张云武警官主讲,有校方主管安全工作的李世勤副校长和校车公司抚民车队陈海涛队长三方共同参加的“冬季校车运营警示会”。

会上,张警官除了阐述校车运营一切要遵守《交通安全法》法外,还重点要求校车司机酒后不驾车;危险路况不上车;情绪不好不驾车;身体不舒服不驾车;家庭有矛盾不驾车;不开逞能车,不开置气车,不能随意找人替开车。总之,要确保学生安全度过雪天路滑危险期。
杨永刚校长在升旗仪式上对学生交通安全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在校车运营警示教育会上对校车运营提出了细节要求。

陈海涛队长在会上进行了表态发言:“一定向各位司机传达警示大会精神,保证做到校车安全运营每一天,全身心投入到校车运营工作上来”。
经过警示教育大会,三方的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统一。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保持步调一致,切实保护好学生出行的安全。
至此,无论是升旗仪式上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宣讲,还是“冬季校车运营警示教育大会”都深受广大师生的欢迎,引起了全校师生的高度重视,为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时刻敲响了警钟,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作者简介:申永志,男,中共党员,1967年生,高级教师。现《都市头条》认证编辑,《吉林头条》主编;瀚海诗社副社长、副主编;《诗词楼阁》金牌特邀作家;吉林省诗词学会会员;辉南县诗词楹联家学会理事。作品曾发表在教育类和诗词刊物及诗词交流平台。2020抗疫征文获吉林省总工会表彰,2020年都市头条优秀工作者。2021年在庆祝建党100周年之际参加《九州杯》获大赛一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