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钟振振博士 1950年生,南京人。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古文献整理研究所所长。兼任国家留学基金委“外国学者中华文化研究奖学金”指导教授,中国韵文学会会长,全球汉诗总会副会长,中华诗词学会顾问,中央电视台“诗词大会”总顾问、《小楼听雨》诗词平台顾问、国家图书馆文津讲坛特聘教授等。曾应邀在美国耶鲁、斯坦福等海外三十多所名校讲学。

钟振振教授答疑信箱(209)
清·黄景仁《池阳杜牧祠》诗二首(续四)
池阳杜牧祠(二首)
[清]黄景仁
其 一
登徒好色马卿消,黄绢清歌响未遥。
我读先生燕将录,鬓丝禅榻太无聊。
其 二
风光秋浦占江南,小队行春驻锦骖。
只惜数年贤刺史,却留馀种媚朱三。
网友雁南飞问:钟先生好!请教这两首诗如何理解?
钟振振答:《唐语林》这部书,编者虽是北宋人王谠,但系摘录唐人笔记杂著并分门别类加以编排而成。原书前有引用书目四十八种,而所引用的这些书多有散佚,故《唐语林》之所引,便具有“准第一手资料”的价值。可惜的是,编者没有一一注明所引具体资料的原始出处;对所引资料的原始文本,有些还作了程度不等的文字加工。这样,我们就不好认定它是原生态的“唐人叙事”了。但即便如此,它毕竟是有唐代文献作为基础和依据的,总不是王谠的凭空捏造。
《唐语林》所记杜牧在淮南节度使幕府任职期间发生的那个故事,与《唐阙史》《芝田录》比较,在情节方面有不少歧异。最关键的两条是:
其一,牛僧孺对杜牧的宽容,并未持续三个年头之久,直到杜牧最终离开扬州时;而是“逾年”,亦即隔年便当面对杜牧加以劝诫。
其二,牛僧孺对杜牧的关爱,也没有大到特派警卫人员,换穿便衣,暗中予以保护的程度。
到底哪一种记载更符合历史的真实?今已难以判定。笔者比较倾向于《唐阙史》与《芝田录》的记载。因为杜牧为牛僧孺撰写的墓志铭,极言颂美,不遗馀力,确有感恩图报的意味。
退一步说,以上诸书记载在某些细节方面虽然有所歧异,但都不能推翻杜牧在扬州纵情酒色这一基本事实。这,在杜牧本人的诗集中,也有“自供”,可以印证。例如:
《赠别》二首其一曰:“娉娉袅袅十三馀,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又其二曰:“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尊前笑不成。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这两首,应该是杜牧离开扬州时,写给同一位青楼女子的诗。
又,《遣怀》曰:“落拓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三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这首诗流传很广,异文也比较多。今天流行的文本,多作“十年一觉扬州梦”。而唐·孟启《本事诗·高逸》篇、《太平广记》卷二七三《妇人》四《杜牧》篇引(唐·高彦休)《唐阙史》,皆作“三年”。杜牧在扬州牛僧孺幕府,前后凡三个年头,故作“三年”者是而作“十年”者非。
这首诗是杜牧对自己这三年扬州生活经历的总结。有学者认为它旨在自我反省与忏悔。这显然与杜牧的性格不相吻合。
在唐代,官员的私生活空间还比较大,似乎还没有被纳入风纪监察的范围。否则,杜牧怎么还能较长时间在监察部门供职?牛僧孺对他的劝诫,为什么只字不提监察官员须“以身作则”,而只担心他的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
杜牧生性豪放不羁,不是个“严于律己”的人。只要官场风纪对此不亮“红灯”,他管得住自己,不涉足于“红灯区”吗?
因此,与其说他这首诗是自我反省与忏悔,毋宁说他这首诗是因怀才不遇而在发牢骚:朝廷不重用我,以致我的政治抱负与才能得不到施展,落魄江湖,好生苦闷,只好用醇酒美人来麻醉自己了。
这倒不完全是替自己纵情酒色的行为找借口,相信其中至少也有一半是实情。
在扬州“三年”,只与青楼的姑娘们混了个厮熟,赢得了“薄情郎”的名声。不须直说,事功方面“一无所成”的慨叹自在言外。
这正是此诗耐人讽咏、玩味之处。以此诗为其自我反省与忏悔,未免“买椟还珠”了。
“薄幸”,字面义是“薄情”“薄情郎”,非常简单;但不同的人在不同的语境下使用,就不那么简单了。
它如果出自第三人称客观评论的口吻,一般是贬义。
如果出于女子第一人称之口,却往往是对丈夫、情人既爱又“恨”的昵称。“恨”之切,正见出爱之深。
如果出自青楼女子之口,则多半属于对所爱慕之男子的“打情骂俏”。若是她们不喜欢、不在乎的人,才懒得理睬,“骂”上一声“薄情郎”呢。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