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行,从“头”开始,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是对生命安全的有效保障!

洛宁交警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持续开展整治!

利用高峰执勤,加大查处力度
一直以来,洛宁交警持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组织警力盯紧城区交通出行高峰时段,在城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流量较大的路口、路段采取灵活机动的勤务机制,常态化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开展街头纠违,做好教育宣传
整治期间,民辅警坚持“查纠宣传一体化”,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详细讲解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和正确佩戴头盔的方法,耐心回答群众关心的交通安全问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页,使更多群众意识到佩戴安全头盔和遵规守法出行的重要性。




温馨提示
当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受到致命伤的几率是戴头盔的1.5倍。
交警大队将持续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交通文明关乎每一个人的生活,交通安全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自觉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养成文明交通的好习惯,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携手共建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交通环境。
(来源:洛宁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