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向热线打来电话求助,称:2022年10月16日晚,山西华翔集团(洪洞)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同年4月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还发生过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同样造成一人死亡,该集团半年内发生两起安全生产事故都未上报,属瞒报,事故发生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择私下了确此事,并未总结事故原因,简直是草菅人命。
网友称:第一起事故发生在2022年4月,死者朱伟玲,男,洪洞县万安镇师村人,赔偿145万以每月支付家属7000元安抚家属。
第二起事故发生在同年10月16日晚,死者薛明明,男,33岁,洪洞县甘亭镇上王村,赔偿150万达成赔偿协议。
10月30日,记者就举报情况采访到甘亭镇程镇长,程镇长表示:自己并不知情,核实后有分管领导回复!之后再联系不上程镇长。
无奈,11月1日,记者联系到洪洞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己并不清楚,领导不在,记者询问是否可以告知一下分管领导电话,工作人员称:我们都是小号联系,我也不知道领导的大号。
接着,记者采访到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局长告诉记者:4月份的那起事故市应急管理局核实过,确实是瞒报,已经处理,10月份的这起事故不知情!
在整个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这两起事故当地镇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态度比较平常,感觉满不在乎,发生了第一起事故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择瞒报,未按照应急管理部规定停业整改,而继续生产造成二次事故的发生,希望洪洞县其他企业和个人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完)
融媒体记者 韩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