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女士平常上班的地方离家很远,为了方便上班交通及提高生活质量而选择了这款上汽大众帕萨特(油电混动)车辆,当日提车后车刚开出威佳众盛4S店大门,张女士就赶紧去就近找个加油站加油,心想把油加满去跑一圈溜溜车,没想到加完油刚出加油站,新买车辆就抛锚不动了,张女士没办法就给4S店打电话求助。4S店工作人员赶到车辆抛锚现场将新买的车拖回店里检查,经过4S店维修检查后发现是油泵坏掉了,就跟张女士商量换个油泵,张女士觉得自己刚刚提的新车就出了问题,心里非常不舒服,觉得这辆车是有质量问题,就没有同意换油泵,跟4S店沟通要么退车,要么换一辆算了,但4S店方面却不同意退换车,就此张女士就开启了糟心的艰辛维权历程。

在与威佳众盛4S店多次协商达不成结果的状况下,张女士无奈拨打了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进行投诉,涧西区(原高新区)辛店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委派后,积极与张女士联系了解情况,然后邀约张女士和威佳众盛4S店一起到所里进行调解,但面对市场监管工作人员,4S店仍然态度傲慢,声称但凡商品都会出现问题,更何况是机械产品?哪有一辈子不坏的东西?作为4S店和厂家也不可能说退换就退换车,东西坏了很正常,我们可和厂家沟通只能换零部件,还说根据汽车销售三包规定也不在退换之列。市场监管调解工作失败,随后张女士又拨打了消费者协会电话,但消协回复是已经经过市场监管部门调解,消协不再受理,至此,张女士彻底维权无望,深感4S店的冷漠与监管部门的无力,但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该谁来保护呢?。

据张女士说:当时车辆出现问题在调解过程中,威佳众盛4S店态度一直不好,只承诺换零部件,然后给张女士免费提供两次车辆保养,其他一概不管,愿意投诉就随便,话语里充满了对客户毫不负责任蛮横态度。张女士心想,难道客户就这么没有主张权吗?客户就可以让卖家随意宰割吗?汽车维权又该到哪里找说法呢?买车是为了方便,但张女士却因为买车给自己带来了麻烦,4S点态度又是那么嚣张,张女士该何去何从。张女士说出了自己对汽车维权难看法及主张权利的态度。张女士说:从买车到现在已经近一个月时间了,4S店方面从来没有主动找我调解此事,一直放任不管,这令她非常痛心。张女士还说,买车没有给自己带来方便,自己还是天天上班打出租车,我的损失谁来承担,反过来再讲,任何一个人买一件商品,刚到手就有问题,试想谁会接受,就好比买东西是为了节约人力物力,但没有方便节约人力物力反而给自己添麻烦增加负担,谁能接受得了呢?。

多年来,汽车维权事件不断发生,奔驰漏油事件也曾登上热搜,但为什么奔驰漏油事件没有提到更换零部件呢?当下,汽车维权难以构成了社会问题,纵然汽车销售三包不达民意,但作为4S店及汽车生产厂商是否该面对多种维权问题,而不是遇到顾客维权就态度豪横,找出一堆理由来推卸责任,有问题就解决方案,客户都是普通百姓,只要能先考虑从客户利益出发,怎么就解决不了问题呢?法律有时候还需要人性化,难道作为售卖商品的商家就不能人性化吗?社会大众要的是态度,换位思考才能找出问题本质,威佳众盛4S店,你们做到了吗?一贯的任性会让公众对商家形象产生质疑,更会对厂商产生劣质的信誉度。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论从哪个观点出发,4S店与生产厂家都要给顾客一个圆满的解决方案才为上乘之策。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包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修理者应当免费更换。
第二十一条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单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包括等待修理零部件时间)的,修理者应当自第6日起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向消费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方式予以补偿。
第二十二条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再说说市场监督监管部门,地方监管部门从中协调不成情况是否该放任不管了之,作为政府行政机关,按道理说是不能随便说出管不了、不能办、自己协商等,而是应该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解决群众困难,将基层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才是体现监管部门服务精神,不要忘了你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消协是专门为消费者设立的消费维权机构,但如果不为消费者买单,那么这样的机构不是形同虚设吗?形式主义只会让老百姓质疑你们的能力,降低人民群众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