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人物传记随感录1083
于谦(二)
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汉族,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今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明代大臣、民族英雄。
永乐十九年(1421年),于谦登进士第。宣德元年(1426年),以御史职随明宣宗平定汉王朱高煦之乱,因严词斥责朱高煦而受宣宗赏识。后巡抚河南、山西。宣德五年(1430年)又以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等地。明英宗时因入京觐见时不向权臣王振送礼,遭诬陷下狱,因两省百姓、官吏乃至藩王力请而复任。土木之变后,英宗兵败被俘,他力排南迁之议,坚请固守,升任兵部尚书。明代宗即位,整饬兵备,部署要害,亲自督战,率师二十二万,列阵北京九门外,抵御瓦剌大军。瓦剌太师也先挟英宗逼和,他以“社稷为重,君为轻”,不许。也先无隙可乘,被迫释放英宗。和议后,于谦仍积极备战,挑选京军精锐分十团营操练,又遣兵出关屯守,边境得以安宁。当时朝务繁杂,于谦独运征调,合乎机宜。其号令明审,令行政达。他忧国忘身,口不言功,平素俭约,居所仅能遮蔽风雨。但因个性刚直,招致众人忌恨。
天顺元年(1457年),英宗复辟,大将石亨等诬陷于谦谋立襄王之子,致使其含冤遇害。明宪宗时,于谦被复官赐祭,弘治二年(1489年),追谥“肃愍”。明神宗时,改谥“忠肃”。有《于忠肃集》传世。《明史》称赞其“忠心义烈,与日月争光”。他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读于谦
--兼读《明朝第一忠臣含冤被杀,锦衣卫抄家时无不落泪,刽子手自尽谢罪》有感
出身官宦世家志向高远,一生戎马倥偬沙场征战。
为官不畏权贵心系百姓,誓死保卫京师被杀含冤。
一生清廉家无半点钱财,刽子手悔谢罪自行了断。
大明第一忠臣含冤被杀,实在令人唏嘘感慨喟叹!

附于谦石灰吟:
石灰吟
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作者简介:
陈宝田,笔名龙山石,男,1949年2月出生,山东肥城人,中共党员,中学教师,自幼酷爱诗词、书法,毕业于泰安师范专科学校。一生热爱文学,尤其喜欢诗歌创作,有作品见诸报端,为首届感动中国文化人物得奖主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