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莉:你好!
现有资料看过了,虽然较粗略,但心潮起伏,义愤填膺!你真的受苦了,而且说不出……其中的搅屎棍,就是暴宏红云。从现有证据看,暴十分不讲理,霸道、蛮横,充满暴戾,十足的一个母老虎和泼妇!我想此案,为何会清楚案子糊涂判,其代理人和法官,若非和暴和猫腻的话,是否是由于惹不起、怕麻烦,才这么判的。母老虎和泼妇,一般人的确惹不起,只好躲着她。可你又偏偏碰上了她,和他的老公合作,偏偏你又是那么优秀,难免会让她醋意大发,必置“死地”而后快。然而,女人吃醋可以理解,但不能没边没沿,欲所欲为,甚至给他人造成伤害。如若出圈,必须要受到惩罚,否则就不公平了。无公平即无正义,无正义即无文明,那就成了野蛮世界!通常,地痞流氓会受到法律治裁,而母老虎和泼妇,法律似乎还没有治裁过。从现有证据看,暴宏云违法之处很多,比如代老公行使诉讼权,破坏合作协议,谩骂合作人,搅黄许多项目,造成重大损失,让你的身心,受到深重的创伤,至今尚未痊愈;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就在你委屈和解之后,你唯一的房产,还被法院强行拍卖!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暴宏云挑起的。对于这样的一个人,法律难道也要甘拜下风?倘若法律治不了她,那么还谈什么法治?!她的所作所为,是明目张胆的挑衅,挑衅法律法官,排衅公民道德,挑衅社会秩序,挑衅公序良俗,挑衅人性的底线!现在她赢了官司,一定在偷偷的笑,笑法律无能,笑善良无用,笑法官不过是一群猴儿……故而我们得有招儿,得好好治治她,不然法律尊严何在,法官体面何在,公平正义何在?!此说并非危言耸听,而是在此案中,她是重点。既然如此,我们就要攻其重点,攻别的没用。重点即要害,抓住要害才能蛇打七寸,事倍功半。除此之外,你还要找找新的证据,可以了解一下他人,把所有证据集中起来,然后分门别类,够刑法的归刑法,够公安的归公安,够宪法的归宪法,够失德的归失德……顶不济,她也犯了寻衅滋事罪,关她几天再看看,是否还这么嚣张,要是还这样,那她就不正常,该进神经病院了。有关法官的律师点评,我也看过了,这是正面思路,正常情况可以这么做,但该案是特殊情况,正常渠道解决不了问题,故应该调整思路,精确诉讼,精准进攻。教条律师可能不接受,精明律师会依据法律,惩罚泼妇,除恶扬善!你可以写个诉状,专门告暴宏云,把她的“罪状”好好列一列。最主要就是破坏合作协议,造成重大损失。你也要考虑一下,她为何能够这么嚣张,而且通行无阻?张宝芙是连带被告,他是个两面人,或许他真怕老婆,或许是假装的,目的是维护个人利益;甚至有可能是两口子有分工,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但是,怕老婆也得有底线和原则,不能伤害他人,更不能违约、违法。他恰恰犯了这两条。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具足中国特色的案例,充满情与法,理与法,法与法的冲突和碰撞。从中可见,法治绝非一句口号,而是涵盖了丰富的内容。在此搏弈中,多少人付出血泪代价;多少人询私而予以维护;多少人为正义而奔波劳碌;多少人犯法而愚昧无知……而法治正是在这样的进程中,一点点地成长和完善起来!我完全理解,16年前的你,是个什么样的人;而且也理解,在你和张宝芙的合作中,你受了多少辱,流了多少泪……正是有那样的历练,才有了今天的你,为公益不辞辛苦的奔波,为让更多的人不再受到野蛮伤害,而义无反顾地投身到普法事业中……因为善良都是在苦水里泡大的,而非在蜜罐里长大。我也理解你的义愤,你说,冤假错案就像污染的水源…请问有人污染该如何做…我想,这就是你做公益和普法的初心吧。真的很敬佩你,背负这么重的伤害,没有悲哀倒下,而是转化为光明的追求!这使我越发体会到:受害的人都是好人,害人的人都是坏人!关键是好人不要总受害,坏人不要总害人;好人要受到保护,坏人要受到惩罚,这就是法治的意义和价值!
冯莉,你不孤独,我和你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