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宁法院民事庭运用“教育普法与线下调解”相结合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
说好的一起“闯天下”却因“利息”分了叉
2021年,21岁的齐某由于投资失利,出现资金周转困难,遂向朋友同样20出头年纪的李某借款,由于两人均法律意识淡薄,李某随口约定高额日还款利息,借款人齐某应允,之后按照与李某的约定,齐某在李某处,前后相继借款几十余次,李某每次均按照约定收取相应天数的高额利息。2022年8月,齐某的家人在得知后,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返还非法利息七万余元。
为司法而调解为成长而普法
本案案情简单,但涉及的当事人双方年纪都尚小,法律意识淡薄。对借款约定及利率等规定不了解,对应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也不清楚。而且二者为好朋友关系,若为此断送朋友情谊也实属可惜。对于案件情况,法官认为应从两方面出发:
01.维护利益,延续情谊
及时高效化解纠纷,让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让两个好朋友和好如初。
02.普法教育,提高意识
让年轻的当事人在案件中学习法律知识,避免因法律意识淡薄在之后的生活和工作中再“走弯路”。
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父母进行调解。在调解中,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及父母普及相关民间借贷的法律知识,让双方当事人站在对方的立场上,理解对方的不易,讲明利害关系。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

民间借贷,是法院常见的纠纷之一,也是我们家人、朋友、同事等关系之间最常发生的纠纷,借钱时“承诺千金”,还款时“各执一词”,最为常见的利息约定更是“五花八门”。今天,法官为您增加点法律小知识。
法官:杨鹏飞
根据时间区间不同,民间借贷中的利息分为以下两类:
1.借款期限内的利息。2.逾期还款的利息。
民间借贷案件中不同情形下的逾期利息:
1.明确约定逾期利息:但约定的逾期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不予保护。
2.明确约定借期内利息但没有约定逾期利息:出借人可以按照借款期限内约定的利率标准主张逾期利息,同样借期内约定的利率也不得超过LPR的四倍。
3.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出借人可以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
在维权中出现一些特殊情况,该怎么办呢?
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贷双方如果在借条或者借款合同中,对借款期限和借款利息没有作出明确的书面约定,按照前述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原告主张要求被告支付借款利息的诉讼请求是不予支持的。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怎么办?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视为还款期限不明确,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因此,逾期还款的时间从借款人要求出借人还款的截至时间开始计算。
如果出借人一直未催款,则视为还款期限未到,那自然不存在借款人逾期还款的情形。因此,建议出借人及时向对方催要借款,并明确要求对方还款的时间。
(来源:洛宁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