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行中》洛宁县人民医院分院食堂经营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20221009
2、项目名称:洛宁县人民医院分院食堂经营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控制金额第一年租金0.5万元,第2-4年租金每年5万元,第5-8年租金每年7万元,预算控制总价43.5万元。(承包商在经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租金变动,由采购人和承包商协商后确定最新租金额)供应商最后报价低于本预算控制金额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洛宁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食堂经营承包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为住院患者提供餐饮及送餐服务(含清真膳食,须独立操作)为特殊患者提供治疗膳食、营养膳食;为职工提供餐饮服务(含清真膳食,须独立操作);医院其它用餐配送。要求依法经营,所有经营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洛宁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设置床位760张,有20个病区需送餐到病房,职工800人左右。
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洛宁县;
3)服务期:八年(医院每年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不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医院将终止合同。);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合同履行期限:八年
6)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 LX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中须附近三个月的社保及劳动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没有食物中毒、火灾、生产安全、重大投诉、恶性事件等情况发生(自行承诺)
4)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厨师团队且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5)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至11:30;15:00至17:30。
2.方式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如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相关联系方式发至指定邮箱中,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3.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2年9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9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