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物被盗不仅给群众造成了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洛宁公安以民意引领警务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盗窃案,聚力“破小案”守护大平安。
9月4日上午,洛宁县底张乡刘营村发生一起三轮摩托车被盗案,受害人刘某某将其家三轮摩托车停放在玉米地附近,没有拔车钥匙被盗。
案发后,洛宁县公安局底张派出所民警迅即展开调查。据刘某某讲,被盗三轮摩托车为绿色北方永盛牌子,购买于两年前,购买时价值7700元。当日上午,他到地里掰玉米,将车停在玉米地附近,没有拔车钥匙,车上还装有两塑料袋的玉米穗,不曾想被盗。

民警调取了附近监控,发现穿着一红白格子衬衫的男性骑着一辆绿色三轮摩托车向底张方向驶去。经刘某某确认,该车即为其被盗的三轮摩托车。民警继续视频追踪,追踪到嫌疑人驾驶摩托车在底张乡西磨头村十字路口向南行驶不见。民警驱车前往三轮摩托消失区域开展搜索。经大量工作,民警最终在西磨头大渠南边的一条小路上发现了刘某某被盗的车辆,但车斗内的玉米已不见。嫌疑人哪里去了?民警遂对附近人员进行排查,在停车小路尽头的一家收药材店内发现了嫌疑人,迅即将其控制。
嫌疑人被民警带回公安机关后,拒不交代个人身份信息及作案过程,也不交出三轮摩托车钥匙。经办案民警进一步侦查,查明嫌疑人李某某系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面对民警的讯问,嫌疑人李某某百般抵赖,拒不承认犯罪事实。民警依法对其临时住处进行搜查,搜查到了被盗的三轮摩托车钥匙。在铁证面前,李某某不再隐瞒,供认了其盗窃三轮摩托车的犯罪事实。

目前,洛宁公安已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群众利益无小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侵财小案”关乎百姓安宁、幸福,洛宁公安把侵犯群众利益的小案当做大案来办,解民忧,释民难,获民意让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来源:洛宁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