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小说《这样教育孩子方式方法对吗》
壬寅北方的暑期,上蒸下煮,酷热难耐。
这天上午11时许,笔者购物路过一个平房居民区。忽然,一个约两岁左右的小男孩跌撞到门外,赤身裸体趴在足有五、六十度的水泥路面上。紧接着“咣当”一声,大门紧紧关上。男孩儿张着小嘴儿,半天没有喘上来气。约几十秒后,孩子便又抓又挠,声嘶力竭,手舞足蹈地嚎啕起来。孩子边哭边用两只小脚拍打街门,可是那扇大街门,非但丝毫不为所动,而且装聋作哑不理不睬。孩子此时孤立无援的无奈,让人感觉到了几分凄凉(大家想象一下当时的情景)。见此场面,笔者真是怒火中烧,充斥着一种“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强烈冲动。出于天生悯弱的人性本能,我决心管管这件“闲事”。
笔者停下脚步,蹲在地上一面抚摸着孩子,一面又着急又善意地对孩子说:“不要怕,不着急,我来帮你”!在与孩子说话的同时,我发现孩子趴过的水泥路面上,被汗水浸湿了一片,身上两处擦伤渗着血。走过路过的人们都情不自禁地说:“谁家的孩子好可怜啊,这父母是怎么当的”!听到路人的话,让我想起了“理不公气死旁人”这句话,为孩子“讨个公道”的强烈愿望就更是“火上浇油”了。
于是,我站起身,果断地但又不敢使出蛮力敲响了这一家的街门。十几秒钟后门开了,一青年男子冒出头问我:有事儿吗?
我说:这哭喊的孩子是您的吗?
答:是的,怎么了?
我说:大热的天,怎么把孩子扔在门外不管呀?
答:他不听话。你不要管,越管越变本加厉的闹。
我说:他还是个年幼的孩子,你把他推摔出门外,而且受了伤,孩子并不知道自己错在哪了,他连改都不知道从哪里着手啊。孩子一定要教育,但要有正确方法,方法对路,事半功倍,方法有误,适得其反啊。
答:我的孩子你管得着吗?我说:孩子是你的亲骨肉这没有错,但他也是祖国的花朵,不是你的私有财产。你一个青年男子,人高马大,身强力壮,怎么可以对一个刚学会走路不久的孩子大打出手啊?一个强者无端地欺负弱者,既不公平,又不是本事,也显示不出来你有多与众不同。教育孩子讲的是方法,而不是蛮横。这样做是家庭暴力的表现,若要报警起诉,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我接着说:你可以不听我劝告,但你对一个乳嗅未干的孩子这么残酷冷漠,等你平静下来以后会懊悔的,你的心会受到谴责的。你这样“理直气壮”的欺负孩子是要付出代价的,若要被人贩子“趁火打劫”给抱走了,你是否哭黄天也没泪呀?如果真是这样,后悔都来不及,因为世界上可没有卖后悔药的啊……。
这番话起到了一定作用。男青年走出院门,来到孩子身边温柔地对孩子说:好孩子,起来起来,咱去买冰淇淋……。我看到男子态度有转变,在转身离开的时候,男青年说了“谢谢您”三个字。
笔者在半个多世纪认识的人当中,亲眼所见有三个家庭由于丈夫对妻子施家暴,致使女方投井而亡的;有好几家妻离子散的;有些是亲人反目成仇、视为陌路的;有的将子女毁容致残的。这些案例的共同特点是:无法无天,人性扭曲,感情用事,方法极端,家破人亡,后悔不已,痛苦不堪。
当然,家暴发生前肯定有各种原因,有的是“三观”不合,有的是因财产引起,有的是……,不一而足,各不相同。但共性的或根本的是:由于施暴者个人素质有缺陷,涵养不够,脾气暴躁,唯我独尊,不顾对方感受,法律、纪律意识淡薄造成的。
当自己不能或不会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时,要借助于法律部门或政府部门,要学会运用法律程序和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切不可以暴力伤害家(他)人,造成不堪设想无法弥补的严重后果。
因此,笔者建议每位家庭成员应多读点好书,用读书去“富养”精神,提高个人的素质修养。多学学法律条文,不断强化法律意识,提高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多学学文明和谐家庭的经验,把自己家庭经营好,让每位家庭成员开心起来,笑容洋溢起来,幸福感强起来。把家庭建设成快乐温馨的港湾,享受亲情的乐园,为小康社会培植、输送健康和谐的“细胞”。
由于篇幅所限,不能展开议论,只能提纲挈领的点到为止。不当、不到和错误在所难免,请您斧正。
山里布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