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专项行动要求,8月3日晚,洛宁公安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网吧集中清查整治行动!
本次集中清查行动以城区派出所为主力,以“一摸三查”(摸清辖区网吧底数,查安全隐患、查违规经营、查入室登记)为主导,剑指网吧场所。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城区派出所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当晚出动5台警车,25名警力,分为东西两个片区同时出击。


本次清查行动,共清查辖区网吧23家,下达责令停业通知书14份,查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50余处。


目前,城区派出所对查处存在问题的网吧正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网吧营业场所公安机关检查及处罚依据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至二十四条,重点查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是否有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是否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信息进行如实登记(此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经营非网络游戏等。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至三十二条进行处罚,存在以上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来源:洛宁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