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家就是一座城,城里有父亲母亲和我。
我是城里唯一未成年的人,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我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他所有的活动都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有我的代理人,不论出门还是搞一些神秘的玩耍(那时候的神秘至多是个捉迷藏),都由他们跟着,距离永远超不过他们的视线,因此我常称他们是我的跟屁虫。或者看书,只能看那些没有漫画只有文字的书,即使看不懂,也要查字典著拼音,他们严禁我看小人书。
我小时候思维超长,看到父母的影子就想到鬼,常常在自己有知的范围内写些关于鬼的故事,也常常画些自己认为最奇特而且最有趣的画,比如说兽头人腿,不会飞的鸟,两个鸟影在唱戏等,那些故事和画,多半是依着父母的影子,因此,在我幼稚的笔下,鬼是父母在太阳底下修长的两个身影。那个时候,我也戏称我后面跟着两个鬼。
2
大点后,城是一个村,我们常叫它为庄。
庄这个词我觉得没有村亲切,但比村严肃。在这样一个横卧着六七十户村民的庄里,像我这么大的小孩,将近占了所有村民的三分之一。
大人我不敢保证都能认识,但这三分之一的小孩,我都认识。在这个庄里,他们是我的军师爷,有什么事,绝不向父母坦白,但会向他们坦白,在这一群军师爷的指导下,我毫不犹豫地向一个老太太的炕里投了几疙瘩湿活箕(土块),害得她睡了几晚上没火星的炕。
老太太很神经,找到我家里要我赔礼道歉。那时候 ,我丝毫不知道道歉是怎么回事,似乎跟我们玩的捉迷藏不是一回事。看着老太太的“无理取闹”,我还辩道,我没多投几疙瘩还算好的。这是我人生第一次犯错误,第一次知道人世间的事还有对错,第一次知道要尊敬老人尊敬长辈,这好像与后来所学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无关。
从这次后,心里有了戒备,军师爷的话不能全听。这是我的城,城里有一个爱出闹剧的我和一群军师爷。
3
后来,我大了点。从法律角度来说,就是已经从无民事行为能力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了, 但父母仍不放心,还是我的跟屁虫,不,那段时间,似乎我是他们的跟屁虫。
记得我第一次出远门,是跟着母亲来到我们的那个镇,镇上有一座桥, 那桥既高又大,横在那儿有些年月了,我不顾母亲反对,站在桥上看山看水,看蓝天看白云,就是看不见我的那些小伙伴。看着看着,我觉得那里有希望,有梦想,还有奇迹…… 这些都是他们世界里没有的,他们世界里没有的还有很多,比如说凉皮、八角馍、汽水枪(里面灌满水就能打)、铅笔刀……
自从去了镇后,我觉得世上的有些事不是用文字来描述的,或者说用文字来描述已经失去本身的味道了。这世界的奇迹就如两座高峰间突然横来了一座联通的桥,而构成桥的基石就是一堆废弃了的烂石头!
4
再后来,我完全能够独立了,父母不再是我的跟屁虫,或者,我身后再没有两只拉长的鬼影,可是,法律上不承认,仍然不能界我为独立自主的人,而是视为民事行为能力的这一类人。想必这个时候我对城的理解已经不是简单的靠地域来划分的时候了。这个时候,我已经能把两个拉长鬼影的小故事写成大故事了,并在老师的指导下在班上讲鬼的故事了。
有一位老先生,他是真正的饮者,我认识他不是因为饮酒,而是因为他开的一个图书馆。有一段时间,我经常去老先生的图书馆,主要是因为那里面有一本我喜欢的书,它就是冰心的诗集《繁星*春水》,那时候,觉得这本书里的诗句特别优美,本想买下,一看价格超过了我的想象,超过了我对这本书的喜爱程度,因此我就想了一个办法,就是每天待在图书馆不远处,等他提着酒壶去打酒的空当,我就进去看一会书。后来课本中学了她的一篇散文《小橘灯》后,才对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知道了她是儿童文学作家,她的诗集《繁星*春水》是一本高度赞颂了母爱、自然等事物的诗集,它是作者“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是“零碎思想的汇集”,并从特殊的侧面传播了“五四”思想开放的自由空间,“爱的哲学”是诗集的核心。当时在图书馆里看的好多优美的诗句,到现在都记忆犹新,比如说“南风来了,将春的微笑,从水国里带出来!”“什么时候来赏雪呢,来日罢,来日过去了。什么时候来游湖了,来年罢,来年过去了。什么时候来工作了,来生么,我微笑而又惊悚了!”
有一位老师,姓陈,秃顶,衣服脏乱。若你没见他上课,你肯定断定他是学校里雇的一个瓦工,因为他的样子太不像一个老师,我知道他是一位老师的时候,是他给我们上了第一堂历史课的时候。说实话,他的课不咋好,纯粹是照本宣科,按照课本从第一堂课的第一页开始,到最后一堂课的最后一页,这一学期也就结束了。那时候,我觉得历史和他人一样,主要是和他穿的衣服一样,没有现代元素。一学期下来,历史知识没有一点增长,而记忆最深的是他上完课后讲的一些典故,比如说“悬梁刺股”“萤窗映雪”“凿壁偷光”等,这些历史典故当初都是从他那里听的。
他知识非常渊博,曾经花费四年多时间写了一本小说,名字好像叫《田娃的媳妇》,说是要出版,不知道后来怎么又没出版。反正在当时也弄了一点声响,听说有些媒体也找过他。
就是受这本未出版书的影响,学校把他的课作了调整,让他带我们的语文课,自从他带了语文课,他的整个人发生了很大变化,首先是他的衣着,明显符合年轻人和那个时代的特征,他的课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再是照本宣科,他上课从不带课本,只拿两支粉笔,从第一节课到最后一节课,都是如此。我坚信,每篇课文他都能背下来,而且还很熟,他的课讲得很有意思,中间有时穿插一些人生哲理,那时觉得他讲的这些哲理很受启发,就一个劲地向他请教,他给我讲了一些东西,更多的是叫我多看一些书。
有几次,我上课迟到,被他罚站。罚站之后,他就问我干吗去了,我说我到图书馆看《繁星*春水》,结果忘了时间,他听后用一种很深沉地眼光看着我,然后用一种超乎平常朗读的语调背诵了《繁星*春水》里的几句话,“我的朋友,对不住你,我所能付与你的慰安,只是严冷的微笑。”回去吧,回到座位上听课吧!
我就回到座位上去了。我只记得,那堂课是我听得最认真的一堂课。当时讲的是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他把百草园讲的很神奇,好像是他去过百草园一样,同时还有长妈妈,仿佛他就是会讲故事的长妈妈,等学完了这篇课文,我就想鲁迅小时候怎么有那么多传奇故事,神奇的百草园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园,我断定绝不是我家的菜园和果园,长妈妈到底还有多少未讲的故事,她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女人?对于这些问题我经常回旋着,但一直没得到答案,有一次上课我就问我的那位语文老师,长妈妈是一位怎样的妈妈?他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只叫我多看一些其它的书。
一说到看书,我又迷恋图书馆了,迷恋《繁星*春水》,迷恋鲁迅,迷恋鲁迅的那本《呐喊》。只记得,《狂人日子》是我坐在图书馆一口气读完的,那种语言,那种情节,让我久久难以回神。当时,文学第一次在我脑海里产生了剧烈的反应,就是它太伟大了!
那时候,我不喜欢看外国文学,一是读不懂,二是他们的名字特长,读起来觉得别扭,可我的这位老师说不行,你必须看,不看外国文学,你等于把自己封闭在一个圆圈里,你要看看圆圈外面,看看圆外面是三角形,还是正方形。听了老师的建议后,我又看了《悲惨世界》《九三年》等,每当看这些的时候,我就忘了上课的时间,老师看到我又迟到,他又用超乎平常朗读的语调背诵起《繁星*春水》来:梦儿是最瞒不过的呵//清清楚楚的//诚诚实实的//告诉了//你自己灵魂里的密意与隐患………
有一次下课后,他把我叫到他办公室,说我这儿有一本名著,你拿回去看,免得以后上课迟到。我一看是《平凡的世界》,这是一本我极想得到的书,但由于各种原因,我没有得到,路遥的名字就在那一刻被记住了。
“青年人呵//为着后来的回忆//小心着想描你现在的图画。”这是他鼓励我要动笔写前的一段话,也把这句话写在《平凡的世界》扉页上,以示对我的鼓励。他说你光看不行,还要动笔写,你不要写小鬼,要把小鬼的故事写成大鬼,还要有勇气把它讲出来,或者发表出去,他说下节课专门腾出十分钟时间,让我把我写的东西在课上读读。
我为了完成老师留下的任务,我想尽了各种办法,就是写不出来。以至于第二日在课堂上乱讲,都闹成了笑话。我说父亲是男鬼,母亲是女鬼,一个男鬼和一个女鬼在一起,就是我。老师听后狠狠地批评了我,那次,真是他带语文课以来最严厉的一次。
直到后来,他出了车祸,落了个残疾,我抽空去看望老师。那次我从他口里得知了两件事:第一是当年他赠送我的那本《平凡的世界》,是他掏钱专门为我买得,为了我上课不迟到;第二是他多年的心脏病是我那次课堂上随便乱编的作文气突发的,以至于在后来的开车中犯心脏病而出车祸。
总之,这位老师,给我的受益很深。
这就是我的城,一座孤独的城,孤独的只剩下一个图书馆和一位残疾了的老师。
5
青年的日子是踏着春的气息来的,所以我们叫它为青春。
如果青年的日子是踏着秋的气息来的,我们应不应该叫它为“青秋”?
不,在城的日子里,所有关于大器晚成的说法,我更倾向于青春的活力与激情。年轻的人儿,进的了城并出的了城的人,才是我“青春”约会的对象。
6
在城里,还有一位歌者和一个自命不凡的写作者。
这个歌者,他每天晚饭过后会来到我的楼下,唱歌,有时还跳拉丁舞,在没有晚霞的傍晚,他跳拉丁舞中的伦巴,在有晚霞的傍晚,他就会有特别的几步,人们都说那是华尔兹。我对舞步不会特别的欣赏,或者说看不出个所以然,因此一直站在远处箴默不语。
他每天都是这样,先唱歌,后跳舞。先是跟着音响唱,后面自己清唱。每天的歌都相同,我不知道之前怎么唱,反正自从我住到这儿,他的歌没有换过。第一首就是邓丽君的《甜蜜蜜》,他唱甜蜜蜜的时候,我就想我的诗,想我写过的那些关于爱情的诗,以及还没有写完的关于甜蜜蜜的诗,刚开始,我觉得他唱的还行,时间长了,我觉得他唱的变了味,好像花儿惹了春风似的,把甜蜜的劲唱没了。
他的第二首就不怎么固定,在有风的傍晚他唱蒋大为的《北国之春》,在没有风的傍晚绝对是费玉清的《梦驼铃》。他唱《北国之春》的时候,我就想我的散文,和如何写好我的散文,在唱《梦驼铃》的时候,我就想我已经写过的散文,和还未写成的散文。第一次听这两首歌,觉得有味,听腻了,觉得还是原唱唱的好。
第三首来自于四大名著的主题曲,他唱《滚滚长江东逝水》,把最后一个音故意拉得很长,他唱《敢问路在何方》,把最后一句唱的变了味,不过每次都是这样,唱着自己的风格,敢问路在何方,路就在脚下……他唱这些歌的时候,我就想到小说,以及小说的演变和发展,还有关于我如何才能写好小说。
他每天就是这几首歌,就像日子一样天天重复。歌唱完,歇一会,顺便看看晚霞,看看被晚霞涂抹了的黛色的青山,然后就跳舞。
他跳伦巴的时候,乐曲强烈,舞步一慢两快,舞姿优美,具有柔媚抒情的风格 ,这时候,我就想那些关于柔媚抒情的散文,我也想,假如能有一个柔媚的女士陪着他,该多好?可是至始至终,我没见过有这样的女士出现。
他跳恰恰舞的时候,我看他的步伐和节拍,往往是四拍走五步,包括两个慢步和三个快步。 舞曲热情奔放,舞步花哨利落,步频较快,诙谐风趣。看到恰恰,我就想这如果是一首散文诗,或者像开心一刻这样的笑话,该多好?
他跳桑巴的时候,舞曲欢快热烈,全身前后摇摆,并沿着舞程线绕场行进,流动性大,动律感强,步法摇曳紧凑,风格热烈奔放,属“游走型”的舞蹈。看着伦巴,我就想小说,想意识流,我也想,假如我天生具有跳舞的本性,我一定嫁给他!
他跳斗牛舞的时候,音乐旋律高昂雄壮、鲜明有力 ,一拍一步,八拍一循环,舞姿挺拔,气字轩昂,刚劲威猛。这时候,我就想到了电影剧本,看他的斗牛,就像看一部关于武术或者枪击什么的电影。
他每天的歌很固定,就那几首,舞也很固定,就那几种,我断定,他很优秀,因为他还年轻,不论他唱还是跳,我都在远处,我是他忠实的观众,可是我们从来都没说过话。
有一天,他出奇的来得早,比平时到我楼下早一个小时。这天,他先跳舞,而后唱歌,舞没有变化,而歌全换了,不再唱《北国之春》和《梦驼铃》,唱《塞北的雪》和《一千零一个愿望》,也弄得我一时手舞足蹈。
这天,他是一首接着一首唱,唱完后,他才喝水,然后看看远处的晚霞,和被晚霞涂抹了的黛色的青山,最后收拾起脱了线皮的音响,向来的方向走去,经过我身旁时,他看了我一眼,然后点了个头,说“老兄——”。
我也示意着点了个头,说“老兄——”。
这是我与他之间这么多年来说得最多的话,也是说过的唯一一句话,仿佛一声“老兄——”道尽了千年沧桑和酸甜苦辣,道尽了人生百态和相互珍重。
自此之后,我的楼下他再没出现过……
7
一位老奶奶,走进我城的时候,是岁月正波折。一年前,她摇着轮椅来了,一年后,她摇着轮椅走了,真是来去匆匆。
几十年前,她还是个姑娘,漂亮美丽,嫁给了一个大她十岁的男人,男人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她们婚后的日子跟普通人一样,非常平淡,平淡的就像一股清泉,一年四季不停的流着,平淡的就像他家门前的那棵柳树,冬落春绿,一年无非就是这样的流着和绿着,没有泛起一点哪怕是一丝冻结或者红花。
可是女人四十岁的这个年头,男人就是五十岁,男人突然说,走吧,我领你去三亚,看看风看看海。女人说,我不去!
为什么?
没钱!
男人听了再没有说话,日子就像往常一样流着和绿着,生活也没有一点哪怕是一丝的冻结和红花……
可是在女人五十岁的时候,男人至多就是六十岁。女人没有老态龙钟,男人背有点驼,男人看着眼前的女人说,走吧,我领你去最美的地方——天上人间,看看世面见见生活,女人说,我不去!
为什么?
娃没长大,我要带上娃一起去!
男人听了,心里想,等我七十岁的时候,我一定要带上你和娃,去日本看樱桃,去法国看梧桐,那时他相信,生活变了,钱不是问题。女人也想,我要付出更多的努力,让我在六十岁给自己有个交代,日子还是和往常一样的流着和绿着,也没有泛起一点的冻结和红花……
当女人六十岁的时候,她想,我现在有条件和能力陪同丈夫,携着孩子一起去旅游了,可是就在男人七十岁刚满生日的那天,男人突发病症,走了,永远的走了………
女人虽然有点失望,但她想,虽然丈夫不在了,但我还在,我要带上孩子,并携着丈夫的照片,去日本,去法国。这是女人没了丈夫之后确定的一个新的计划和打算。
对于女人的计划和打算,儿子也同意。他们对于这次旅游,也格外慎重,做好了一切准备。可就在他们出发前的前一天晚上,生活里有了冻结和红花:女人突发病症成了残疾,下肢动弹不了,陪伴她将来岁月的只能是一把轮椅了。
生活欺骗了她,女人情绪有点波动……
当她摇着轮椅走进医院的时候,也是我在最狂妄的年龄被病痛折磨的时候。她的床与我的床相对,她看着我,就讲她失去的丈夫和那次没有实现的计划,但我听懂了!
我完全听懂了。听懂了残疾与生活无关,命运应是上帝,听懂了计划离走时,生活多轻啊……
一年后,我病方愈,正准备出院,可她的病情加重,全身腐烂,上肢也成残疾,她熬不过病痛,她走了,永远的走了。
看着她僵硬的尸体,我想,她好像是上帝派来专门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把这个故事讲完,她这一生的任务也就完成了,仿佛她一生所有的努力,就是为了这样一个最终实现不了的故事。
我知道,这是一个好故事。我珍重地把它拾起,放在这个城里:每个人的一生都是实现不了的故事……
8
在城里,我看过一位农夫和一位富人。
富人拥有两座别墅,能容纳他所有的后裔,还有两辆和别墅匹配的车子。在这座别墅里,他可以躺,可以坐,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和做自己不喜欢做的,因此他的生活无忧无虑,过得舒服,过得开心,他还可以开着车到处去旅游。在这样一个世俗的社会,没有他办不到的事,这是他的生活,活生生的生活。
一个农夫,很穷,穷的只剩下一亩田园。他每天的工作就是繁重的劳动,面对这仅有的一亩田园,除了通过自己的劳动能长出洋芋和小麦之外,最大的希望就是这一亩田园能长出他的欢心和喜悦。当然,他知道这不可能,他说这话,实际上属于自我安慰。他每天除过劳作就是劳作,劳作的同时,他能看见阳光,看见花朵,看见小草的春夏秋冬,还有一群和他一样劳作的人,这是他的生活,活生生的生活。
有一次富人开着豪车经过农夫的田园,看到农夫是那样的舒坦惬意,自由自在,每天面对阳光,面对花朵,面对小草,甚至春夏秋冬,都在他的身旁悄悄地流过。他希望他也能有这样一亩田园,让他贴近大自然,或者春播秋获,从此在他富裕的生活当中多了一丝希望。农夫在田里劳作,看到富人的车子,他想,人家的生活那样的惬意和自由,每天面对的是高官厚禄,面对可口的饭菜,面对说走就走的旅行,于是他想,我如果能住上别墅,开上豪车,决不种这可恶的洋芋和小麦,但是他们都没有互相点破。
不知啥时候起,城里多了一位道士。有一天,道士来到富人的身边,对他说,不错,你什么也不缺,但你命里只缺一亩田园,可以抵挡心情,可以春播秋收。富人听了觉得道士说的对,并且道士承诺,他可以帮富人办到。
道士又来到穷人的身边,对他说,不错,我知道你很穷,穷的只剩一亩田园,只要你敢出售你仅有的一亩田园,我可以帮你得到你想要的生活。穷人听后想,这有什么难的,我劳动了半辈子就是想过上我想要的生活,我为一亩田园付出过巨大的代价,一亩田园回报我的只是几袋洋芋和小麦,我早就想出售我的一亩田园了。
于是道士带着他们各自的愿望,兑现了他们当初的承诺。自此之后,富人的生活里多了一亩田园,穷人的生活里多了一辆车子和一座别墅。
田园就这样到了富人的名下。时间长了,他感到田园给他带来的疲顿和繁琐,他接受不了这样繁重的日复一日的劳动,他开始决定雇工,日久月累,高昂的雇工费让他第一次想着卖掉自己的豪车,后来又卖掉别墅,富人彻底成为穷人……
若干年之后,富人在田园里满头大汗的劳作时,看着农夫开着豪车,住着别墅,他想,人家的生活是那样的舒适惬意,假如我现在能用一亩贫瘠的田园换来一辆车子和一座别墅,该多好啊?农夫看了一眼满头大汗的富人说:车子的速度,永远胜过我的双脚,我的信仰,永远要比一亩田园高贵的多!
有一天,十分不巧,富人在城里见到这位道士,他恨不得将这位道士撕得粉碎,要不是当初这位道士的几句话,他不可能沦落成现在的这个样。道士很平静地看着怒不可制的富人说:人生其实就是一场交易,聪明的人用贫瘠换来富有,人们说,这是努力;愚拙的人把富有酿成贫瘠,人们说,这是徒劳!可你经不了贫穷的劳作,只能成为世界上的最贫穷的人,而农夫种了半辈子的洋芋和小麦,它不仅相信地能长出洋芋和小麦,而且能长出他的欢心和喜悦,这仿佛人生信条,你用田园种出累赘,而人家用田园种出别墅和楼房,这能怪我吗?
富人听后,若有所思的离开城去……
9
当有一天,我坐在老藤椅上的时候,我的人生里就多了两个与夕阳有关的字眼:老年!这是一个让人容易发慌和吃惊地词语,发慌和吃惊之余,我就想到一个与老年不相关但很密切地词:痴呆!一看到痴呆这两个字,我就不由自主地紧张和哆嗦,也情不自禁地想到医学上一个比较顽疾地字:症!
老年痴呆仿佛成了老年的专属,老年痴呆症好似老年就会有的一种通病,想到这些,我有点慌张和不安。为了避免慌张和不安,我必须学会年轻,必须学会追逐晨风,是暮年晨风,在追逐它们的过程中,老年这个曾经让我一度痴呆的词终于模糊了,因此我一直觉得很年轻,很朝气,就像春天里的花朵,一身娇艳,又像午间地阳光,热量和光照正当。
直到有一天,我在书房里读书,一片薄薄的光透过窗缝射进来,朦胧而凄惶,这束光射在了一本尘埃落定的书上,我随手拿起这本书,轻轻的吹去尘埃已久的灰尘,随意浏览,马致远《天净沙·秋思》里的一句话让我心头一震,才意识到老年已至。
这句话是枯藤老树昏鸦,当时我觉得这句话哪里是写秋思,直接是写老年啊!看了这句话后,我轻轻地放下书,走出书房,跑到城墙上,看到一片被夕阳映红成金边地云朵,随着夕阳西下而慢慢地淡了散了……
那次给我的理解和感悟,让我觉得老年与痴呆就像一对组合萦绕在我的左右,又像我得了老年痴呆症一样,更加深刻感悟患有枯藤老树昏鸦的见地。
枯藤。枯了的藤蔓,不再缠绕,会松散。这让我想起有人说过的一句话,老年人便做减法,就是枯藤减法,藤萝逐渐老去,萝只有三两蔓,如同交朋友,老年不再想结交更多的朋友,一起交往过的朋友中,相互联系的逐渐减少,就两三个,成了一生肝胆相照地知己。
老树。老了的树皮,干瘪,皲裂。老年人的面容,全是岁月刻下的深痕皱纹,像极了老树皮,干瘪,皲裂,没有弹性,不再囧亮。老树的另一层意思就是象征人生的干枯,虽然树还活着,树叶还绿,但已经失去了青树皮传输水分和营养的强劲。
昏鸦。黄昏的乌鸦,晚归。有一句话叫“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我觉得昏鸦应该表达思乡,这是一种老年状态,也是一种老年乡愁。昏鸦,就是黄昏的乌鸦,天色晚了,它最想的是回巢,想的是回到自己的窝,老年,心头的烦忧,生活的失落,外在地浮华,全都是浮云,唯有这故土,才能引发他缠绵不断的回忆,才能在老年心头留下那么一烛永不熄灭的煤油灯,所以晚年对往事,如同朝年对当下,一一映射。
枯藤老树昏鸦,就这几个词把一向老年固执的我带到老年现实,我不得不承认,凝霜年纪的我,与老年痴呆,或老年痴呆症的距离愈走愈近,我只是城里老年当中的一员,普普通通的一员,我相信,在城里得了老年痴呆或老年痴呆症的人很多,但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年轻的追求:暮年晨风!
10
当我成为熟人的时候,是我经历了生活的酸甜苦辣,付出了成长的代价之后,我想,这时候城应该是一个国。
想必这时候,我已儿孙满堂,不再年轻,头发斑白,行动诸多不便。我虽已老去,但我奉行至善至美的人生信条,秉承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理想信念,努力践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观,做城中的一名合格的公民。
首先我要倡导阅读。那时候,全民素质普遍提高,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再是低级趣味和网络消遣,而是变成一种时尚的消费方式,那就是阅读,阅读成为人们的社交和生活行为习惯,阅读将纳入人们日常行为的考核中。这个时代与网络的关系如同那个时代与阅读的关系,成为满足人们社会主义精神生活的一种普遍存在方式。
其次我提倡散步。那时候,社会高速发达,人们的日常生活被繁杂的工作和具无所细的事情所赘,再加上出行不是地铁就是磁悬浮,磁悬浮就像现在出门开车一样,也被普及,所以,人们放松的方式唯一可选的就是散步,散步成为一种放松的方式,并以散步弥补身体和事业上的不足!
最后我要提倡培养自知之明的鉴赏力。这是一种自检力,也是一种约束力。那时候,我相信,社会非常的自由,是自由的共产主义社会,每个人都有充分的自由,对人的约束不再靠制度,而是靠自由,在自由的时候,难免放松警惕,容易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也没有人对你进行评价,完全靠自己的自知来处理自己的日常事务和行为,所以我提倡自知之明这样一种合乎时宜的鉴赏力。
在城里,不,在国里,我就像一株永不言谢的花,把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这样一个道德观贯穿始终,我这朵花开在他人眼里,也开在我的生活里。
201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