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宠鼠
刘万成
有人把我国目前社会秩序比较混乱的“临床症状”称作“中国病”,这未免有失公允。因为社会秩序混乱,向来并非地球村里的“地方病”。倒是“政者,正也;官者,管也”,哪个地方的“政者不正”而“官不会管”,该“病”便会在那里频繁发作。在笔者看来,也许用人上的“宠鼠有加”才是管理混乱的主要病根之一。

鼠无劳动本领,不知什么叫道义,除了少量可用于科研之外,别无益处可言。鼠群生活在野外,挖地洞,捣鸟窝,断树根,“莫以善小而为之”;一旦成了家庭成员,就极尽啃家具,毁衣物,窃饮食之能事,“莫以恶小而不为”。据《中国环境报》载,目前我国约有30亿只鼠,这支庞大的“造粪队伍”,一年糟蹋粮食150亿斤左右,可供3亿人吃一年。可见,鼠患之烈,猛于虎也。
鼠在我国最早见诸道德文章,恐要首推《诗经•硕鼠》,但那并非“鼠颂”。按《毛诗序》解,乃“刺重敛也”。《宴子春秋•问篇上》道:“夫社,束木涂之,鼠因往托焉,重之则恐伤其木,灌之则恐败其涂,此所以不可得杀者。”旨在提醒人们养鼠贻患,灭鼠兴邦,万不可投鼠忌器。
初唐柳宗元《永某氏之鼠》说,永州有个人迷信天象,拘泥于忌讳,又因其生于子年,便对老鼠爱护有加。他不许家里养猫,禁止家人捕鼠,弄得家中“阴类恶物”成群结队,以至“室无完器……饮食大率鼠之余也”。尤其可憎的是,他深受鼠害仍不翻然醒悟,“徙居他乡”,走为上策。难怪忠于国家,嫉鼠如仇的管仲说:“治国之患,最苦社鼠。”
然而,国外有宠鼠为神者,国内也不乏宠鼠之人。耳闻目睹的例证,便是农业上的广种薄收之法被一些“官帽批发商”们学会了。有利用歪人、恶人当“村官”、治“刁民”,美其名曰“以毒攻毒”的,殊不知“饮鸩止渴”的严重后果;有置“四化标准”于不顾,为权力、金钱、人情、美色这“四大交易”所奴役,即便劣等之鼠也可给个什么“顶戴花翎”的,哪管此乃用人之大忌;有封鼠为官“苦了百性,穷了庙宇,富了和尚”而不能自拔,一旦民怨四起,就“给换个地方”,或改了章服,甚至比能逮住老鼠的“白猫黑猫”还要神气、潇洒的,这岂无“鼠凭社贵”的味道?
自然鼠患诚可畏,社鼠之患更可怕。根治鼠患不可心慈手软,也别指望它自行消亡。若能大力养育捕鼠之猫,并辅之以牛刀杀鼠,则人民幸甚、国家幸甚!
(原载1992年第四期《陕西共产党人•杂谈》头条时有
删节,此刊即《当代陕西》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