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洛宁县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宁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2.2、项目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2)0212号
2.3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中央预算资金,总预算费用:6791542.31元。
招标控制价为:一标段:4976921.48元,二标段:1814620.83元。
2.4、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洛宁县涧口乡、罗岭乡。主要工程内容为:梯田工程、混凝土道路、排水渠工程、谷坊工程、滚水坝工程、护坡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工期:90日历天;
2.7、安全目标: 杜绝死亡事故;
2.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1、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二个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3拟任项目经理及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2021年6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允许对本项目的至多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投标单位被评标委员会推荐2个及以上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顺序按标段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确定其所中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2年07月27日至2022年08月02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8时4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宁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水利局
地址:洛宁县同心路王协桥北头向东300米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966221386
代理机构: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水晶七号小区8栋楼201室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038652903
监管部门:洛宁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0379-66231519
2022年0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