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荣消费”说
止 若
对于消费之道,在下研究甚浅。近又读了莫泊桑的《项链》,深感“虚荣消费”可畏。

消耗物质财富,是为了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人生天地之间,大到国家理财,小到自家过日子,发展生产,合理消费,统筹兼顾,良性循环,才不至山穷水尽,“文钱难死英雄汉”。而《项链》中的女主人公,年轻漂亮,爱慕虚荣,为参加部长家的晚会,向一位女友借一串项链挂在脖子上。原想借机自我炫示一番,不料在舞会兴奋之中不慎将项链丢失,她只好到处凑钱买一串项链还给女友。从此,她的日子过得甚是凄惨。综观这位罗尔赛夫人的悲剧,深究其因,实是她那好高骛远、追逐名利、贪图享乐、死要面子的虚荣心理所致。“虚荣消费”之患,由此可见一斑。
然而,现实生活中的“虚荣消费”现象,却并非绝无仅有。干部职工工资无钱支付,搞小车竞赛,大肆铺排应酬者有之;舍不得银钱赡养老人、供子女求学,自个儿不惜挂金戴银、吃喝嫖赌者有之;不思生产投入,借钱旅游观光、姑妄摆阔者有之;盲目攀比,超前消费,寅吃卯粮,欠下一尻子乱账者更是不乏其人。凡此种种脱离实际消费水平的胡花乱用,无一不是虚荣心理作祟。轻者胸无大志,目光短浅,华而不实,虚夸飘浮;重者伤天害理,男盗女娼,制“假”贩“黄”坑人宰客,沦为“垃圾”。“虚荣消费”之患,又岂止坐吃山空?
俗话说得好:起家好似针挑土,败家犹如水推沙;吃不穷穿不穷,帐算不到一时穷。为政“廉则生威”,持家“俭则足用”。若为满足虚荣心理而盲目消耗财物,其结果只能“快活”一时,而不可能“快活”一世。
“虚荣消费”是否可畏?但愿“上帝”斟酌。
(原载1994年12月10日陕西《消费者导报·消费论坛(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