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广告“嘴上无毛”
止 若
有人动口便说:“嘴上无毛,做事不牢。”言下之意,年轻人阅历浅,知识和经验欠缺,说话做事很不可靠。其实,据在下观察,将“嘴上无毛”用于一些广告倒挺合适。理由有三:一个是广告源于口头叫卖,与嘴有缘;一个是眼前多数广告专由年轻貌美女性表演,嘴上不长毛;一个是不少广告胡吹冒撂,好象嘴上无毛。这三者之中,前者无法改变,中者大可不论,只是后者还需费些口舌。
商业广告源于人类早期商品交换中的“口头叫卖”。俄语中的“广告”一词,来自拉丁文,本意是“我大喊大叫”。在英语里,“广告”随英国十七世纪中叶大规模商业活动的开始而逐步流行开来,原意为“商业上的告示”。早在原始社会后期,我们的祖先就能用陶制嗽叭喊话,传递商业等信息。《周易•系辞》云:“日中为市,集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若说这是市场经济的雏形,那其中自有“叫卖”、“陈列”等广告内容。由此发展至今,我国的广告业早当银须三千尺了。但由于诸多原因,我国的广告业还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应当健康发展才是。然不知一些“广告制作家”发了哪根神经,却在广告上玩开了吹牛撒谎的鬼把戏。
且不说一些增智益寿药品被吹得天上有、地上无,说小孩吃了就成龙凤,老人吃了就返老还童,体弱多病吃了就能手拎大提包箭步飞上楼顶,大有“一药疗尽天下疾”的味道;也不说打祖宗旗号、炒名人效应,似乎商品优劣只有祖宗、名人们说得清,广大消费者只有跟着祖宗、名人们的感觉走才行;单这“头屑与灵感”的创意广告,就令人啼笑皆非而感到“那个”。
若非染病在床,或是从来不洗头,“头皮屑嘛”恐是蜕皮。生命不息,蜕皮不止,人有头皮屑在所难免。而“灵感”作为创造性思路,它“积之平时,偶尔得之”,是知识和经验积累到一定程度时的“顿悟”。二者毫无本质瓜葛。然而,要把洗发剂吹上天,“你赚钱,我发财”,什么法律规定、自然法则、生活逻辑、内容真假、消费导向等等,似乎都是可以不顾的。于是你看,电视荧屏上就有个乌发披肩女郎,给我们作关于“头屑与灵感”问题的精彩表演。
不见她读书看报,不见她做工种田,不见她填词谱曲,也不见她拔筋、练耳、吊嗓子。她先是背着吉它四方漫游,“到处寻找创作灵感,(然而)热、脏、累,还有头皮屑,灵感就会溜掉”,颇是有点“妈妈的”样子。后来,她“常投入‘×××××’的清凉世界,去掉头皮屑,给我乌黑漂亮长发,灵感全有了”。于是,奔向一挂山涧瀑布,沐浴着虚无缥缈的乳白色水雾,悠哉优哉地弹起了悦耳动听的“洋琵琶”。我先是担心她着凉,或是会得风湿病的。转而又想,灵感这玩意,不管你国籍、性别、年龄、美貌与否,也不管你发种发型、发黑发白、发长发短、发卷发直及留发抑或剃光脑壳,谁不刻苦学习、勇于创新、努力探索,它就永远与谁“拜拜”了。如果一个人整天摆弄头发,一日三洗,对镜自赏,别的什么也不干,那恐非“灵感全有了”,怕是连性命也难保了。况且,这洗发剂女人用得,大概男人也用得吧。说这广告“嘴上无毛”恐不为过。
众所周知,广告业作为知识密集、技术密集、人才密集的高新技术产业之一,它是市场发育程度、科技进步水平、综合经济实力和社会文化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它不仅具有帮助消费者了解商品的商标、商号、性能、用途、使用和保养方法、购买方式等“认识功能”,而且具有“心理功能”、“美学功能”和“教育功能”。因而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有虚假内容和误导之嫌。相比之下,那些“嘴上无毛”的广告,远不如古人写“当”字、摆“剪刀”、插“草标”,挂出“酒”、“茶”之类的旗子,或是背着商品满街“叫卖”那样直截了当、真实可靠,而在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上的作用,也大概不会是积极的吧。
(原载《商洛日报》1999年4月2日周末版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