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溯源治理,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良性互动,人民法庭增设经验丰富、有群众基础的人民调解员。6月15日,长水法庭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第一道防线”中的基础作用。
案情缘由
2017年,洛阳某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与下峪镇某村委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期限,流转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签订合同后,耕地当年投入使用,栽植风景树,前三年林业开发公司均按照约定支付,到2020年,林业开发公司开始以各种理由推拖,不予支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村委将林业公司诉至洛宁法院。
人民调解员上线
长水法庭庭长郭朝武在了解案情后,意识到,虽然案情简单,但牵扯到企业和众多群众,处理不当,极有可能激化矛盾。人民调解员刚好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为在解决案件的基础上,同时实现双方情绪化解,郭庭长决定让两名人民调解员负责“人情调解”,自己在法理调解上给予帮助。

调解中,原告态度强硬,坚持要求与被告解除合同,并返还土地,而被告则表示不愿意解除合同,希望继续承包土地,调解工作在一开始便陷入僵局。
“民以食为天,现在村里年轻人都外出务工,土地要回来大部分在撂荒,换不成钱,之前他们也没拖欠,主要这两年疫情等各方面原因,企业经营确实存在困难,资金偶尔转不动也是正常,不如再给他们一次机会,也能多增加点收入……”
企业最大的资本是诚信,答应了就得做到,之前也投入了几百万了,就此打水漂只会让企业难上加难,你们及时把欠款补齐,我们做做思想工作,让你们可以继续承租,但千万不可再违约……”

调解员多次将双方的意见反馈给对方,并及时调和劝说,郭庭长也对土地流转的合同及有关规定又给予了详细讲解,最终双方消除怨气,找到利益平衡点,达成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人民法庭一直以来积极探索多元联动解纷机制,把法庭调解和人民调解有效衔接,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加快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助力基层治理取得新进展。
(来源:洛宁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