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新时代歌者 源雯法律咨询 2022-06-11 13:29 发表于江苏

文/朱鹏源
唐山暴行,天人共愤。
这可是一座英雄的城市,一座“全国文明城市”。
经此一事,颜面尽失。
如果处理不好,外地人不再敢前往投资游玩,这个城市就靠关城锁市发展了?
一开始警方称,接到了报案,在调查验伤,可是实际上一个人也没有抓(也有媒体说控制了的,应该是假消息,否则后面不会再要抓捕)。
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国新闻传媒集团认为在涉黑人员犯罪事实清楚、录像证据确凿情形下,针对他们的恶劣暴行,当地派出所完全可以立即把他们行政拘留,然后根据案情发展再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事发后,当地警方不应该只是“锁定”,而不做任何实质性处理,只是让受害者就医,等待鉴定结果再说。

据封面新闻报道,一开始,当地警方是要将此事作为一般违法案件进行治安处理的。
事情的反转,出现在举国沸腾、群情激愤之后,出现在该市政法委SJ命令抓人之后,当地警方才改口称那些暴徒为“犯罪嫌疑人”,才把案件上升到刑事高度。
只要看了视频,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会认为这是一个令人发指的刑事案件,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是毫无疑问的。
而当地的办案人员,却认为是一则简单普通常见的治安案件。法律水平不够?还是故意渎职包庇?
我们认为是后者!所以希望当地检察纪监部门介入调查办案机关有关人员的问题!
今日,还有网友举报,昨天下午SJ命令抓人,当晚7点左右还有嫌疑人在拍过生日视频。
放虎归山,无疑增加了办案难度和浪费了大量司法资源。
再看看上海市警方,多年是如何从快从严处理原央视主持人邱启明、国足高峰(那英前夫)、演员聂远、何睦等人类似案件的。
2015年3月9日凌晨,因邱启明打车和出租车司机发生争吵和推搡。
随后到来的聂远、何睦、高峰随即上前对司机进行拳打脚踢,高峰还使用椅子砸向被害人,邱启明见状也未予及时、直接制止。直至殴打持续一段时间后,邱启明才 至打人位置处分开双方。
公安机关接警后,于2015年3月9日上午将被告人高峰、聂远抓获。被告人邱启明、何睦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于当晚自行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3月10日,高峰、聂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邱启明被取保候审
经司法鉴定,被害人因外伤致左眼眶内侧壁及下壁骨折,构成轻伤(一级)。案发后,四名被告人补偿被害人赵昆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8月24日下午,黄浦法院对高峰、聂远、何睦等人打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高峰、聂远、何睦均因寻衅滋事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邱启明因寻衅滋事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制越来越健全的7年之后,拿唐山警方对照上海警方当年的办案程序和力度,简直令人匪夷所思、不能理解。
复兴通讯社发稿前发现,网上又一唐山受害者举报刑满释放人员寻衅滋事一案,长期得不到当地警方积极处理问题。
看来党中央的扫黑除恶政策,在这里并未认真贯彻。
也不排除这些无法无天的黑恶势力背后,还有一些贪腐分子、保护伞并没有被揪出。
既然唐山市委SJ昨天在全市大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领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这一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对烧烤店发生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恶劣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 同时要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
那唐山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这起恶性事件,最终结果如何,全国人民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