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记录单位和个人经营活动的商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证明,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发票是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是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工具。
每个单位财务报销也都要依据发票来执行,出差办事给商家索要发票是必须的,每个商家也必须给消费者提供相应的发票。
冯先生就遇到一件尴尬事件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莲花街道办潘家高村有一处加油站,名为“富海能源 亨丰站特许加油站”,2022年06月07日上午,冯先生在该加油站加了480元的92号汽油,加完油后冯先生和加油工索要发票,加油工说并询问工作人员能否开具发票,工作人员直接回应“不能”,并且也没有开具收据。
此事反映至离石区工信局
办公室电话8223621,后不一会自称为“富海能源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回电话称,可以开票了。
对于这样的做法,冯先生提出质疑“这是不是涉嫌偷税漏税?当地税务局是否知情?平时是怎么监督的?这个加油站不开发票的情况存在多久了?”
在证据和事实面前,希望税务监管部门重视此事,彻查此事,给国家税局一个警示,严查《富海能源 亨丰站特许加油站》不开发票问题。加油站广告牌是否与营业执照是否一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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