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事办了真是排场,两个小时可说住了,感谢陈法官……”6月9日上午,洛宁法院立案庭调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合同纠纷案,促使当场履行,高效司法,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2019年,王某等几名工人为李某的项目进行建设施工,完工经核算,李某仍欠下王某等人工程款5万余元,2021年初,出具欠条,约定5月份付清剩下款项,但是经再三催促,李某以多种理由推脱不予支付。
案件受理后,陈法官积极开展调查工作,了解到工资拖欠已有两年之久,因农民工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一直未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为追讨工资劳碌奔波,情绪激动,如果处理不当极易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法官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来化解纠纷。

通过与被告沟通过后,了解到双方矛盾症结点在于工程款被告本身也未拿到手,所以迟迟没有给付农民工工资,自己当个“夹心饼干”,也很为难,并非恶意拖欠工资。“摸清”双方心思后,陈法官首先稳定被告情绪,告知他们一定要相信法律,相信法院。之后释法明理与被告“谈心”,希望他们能体谅农民工的不容易,增加共识,同时督促被告多方筹措资金,尽可能实现当庭给付。




经过几番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陈法官当场把拖欠工资交到每个农民工的手上。并叮嘱他们,农民工欠薪时常发生,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写欠条时,信息尽量完善,留存证据。此次案件高效快捷的调解,安抚又普法的行为,让当事人从每一个细节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来源:洛宁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