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严格落实航运公司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要求,6月9日上午,鄂州海事处组织辖区21家码头、船公司、船厂、污染物接收单位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宣贯会,进一步推进航运企业、港口码头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与防污染主体责任。
通报问题,盯紧盯准第一责任。会上,鄂州处马飞副处长主持并通报了2022年码头联合检查情况、上半年各码头到港船舶污染物接收情况、超靠泊能力船舶靠泊码头情况及码头岸电配备使用情况,指出了当前防污染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各航运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大力开展“两讲四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主要负责人面向公司内部人员宣讲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会上,监管科尹鼎副科长宣贯船舶进出港作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暨“一码头一方案”、码头岸电设施和船舶靠港使用岸电要求,对码头企业与航运公司提出了具体的任务目标。
专题授课,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会上,鄂州处鲍振春副处长围绕主题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公开课”,组织领学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宣贯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防汛防台工作内容、新《安全生产法》、航运公司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要求,讲解企业如何落实主体责任等,切实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
对话交流,督促安全隐患整改。会上,马飞副处长就安全与防污染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交流座谈,与会单位负责人纷纷表示:一是要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规范码头作业行为,加强隐患排查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二是要大力开展自纠自查活动,落实安全与防污染主体责任与义务,将重大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建立健全、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防止“两张皮”现象产生;四是要全面落实污染物接收和转运制度,形成闭环管理;五是要加强与海事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群策群力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
总结反思,传导安全责任压力。会议最后,鄂州处熊文威政委强调,此次宣贯会是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水位上涨期、事故多发期、省市安委会相继召开后的一次会议,既是总结经验成绩,反思、查摆不足,更是对后期做好船舶港口安全与防污染工作的一次动员。熊政委指出,码头、船公司、船厂、污染物接收单位要坚持生命至上,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防疫情、保安全、促发展的目标;要坚持绿色发展,切实做好防污染工作,持续改善码头防污染设施,落实污染物接收“三必须、一确认”制度;要坚持责任在肩,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结合三年整治行动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下一步,鄂州海事处将持续落实安全生产月“五个一”活动要求,深化船舶港口安全与防污染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压实码头、船厂、污染物接收单位等单位的主体责任,消除码头、船舶安全隐患,提高辖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能力,为平安长江、美丽长江建设贡献海事力量!(文稿:黄建锋 审核: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