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
读刘云的《草木光景》,很自然地想起陶渊明,想起他对田园生活的满腔热爱,想起他的“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乐戴云说,在中西方文化中,总有一些文化追问是相同的,比如死亡意识,比如生态环境,比如乌托邦思想,比如遁世思想。刘云的《草木光景》就反映了中西方文化的共同母题——土地、自然、故乡、童年。作者一直在写他的土地情结、自然情怀、村庄生活、童年记忆。这本书的村庄大多是记忆中的,但承载了作者的哲学和美学理念,只有在传统的村庄里,才有人生的完满。只有和自然进行了深度链接,人类的欢乐与痛苦,喜庆与忧伤,分离与团聚,希望与绝望,才会通往宁静和幽美。
这种老庄式的宁静,是中国传统文化最高的艺术境界。明静虚空,随物而感。“夫万景七情,合于登眺。若面前列群镜,无应不真。忧喜无两色,偏正唯一心。”只有一颗纯真而正直的诗人之心才能描绘出主观和客观的“万景七情”,在刘云笔下,稻米、螃蟹、火鸭子、青笋、豌豆,带着生活的鲜美气息,文字让回忆复活,在文章中,他永远好奇如少年,张着一双纯净的眼睛去看待世界。村庄定格在七十年代,一个任风自由飞翔,任鸟自由栖息的时代。这是作者精神的桃花源,灵魂的乌托邦,也是现代人逐渐失落的伊甸园。
很多怀念乡村的人,曾经都是逃离乡村的人。有一段时间,在城市刚刚苏醒和蓬勃发展的时候,乡村是愚昧与贫穷的代名词,我们曾说不出口自己是农村人。我们拼命想洗刷掉自己身上的泥土味儿,成为一个洋气的城里人。当城市的烟尘逐渐堵塞了我们的听觉,城市的灰色填充了我们的视觉,在奔走中我们愈来愈疲惫,这时候,乡村的景物就忽然撞进心里来,房顶的炊烟、柴草的气息、牛羊的鸣叫、鸡鸭的脚印就成为最美好的东西。你怀念那些牛羊回栏的黄昏,想念劈啪作响的木柴,思慕乡间小道上永远消失的身影。
“我到过世界上很多地方,很多国家,我没有养成世界主义的习惯,相反,我始终保持着一个小地方人的谨慎。”米沃什在回忆录中这样写道。刘云去过很多地方旅行,但他的文章写得最多的还是平利,还是陕南。他一直把自己安放在平利的乡村,这是他写作扎根的地方。著名文学评论家谢有顺说,但凡写作越来越狂妄的,这就很可疑。在刘云的文章中,我们看到他没有试图去把握陌生世界,而是通过一个个熟悉的视角,去揭示人类的共同心理。这是作者的村庄,也是我们共同拥有过的村庄。
刘云是懂诗的人,他的散文具有诗歌的节律,诗歌的意境,诗歌的语言。读刘云的文章,我们首先会被他的语言所吸引。他的语言自由而空灵,坚实而有弹性, 饱满、明亮、新鲜而又节制,这种诗性与理性的语言构成了刘云散文的独特韵味。就像一碗明前茶,清香而有劲道;又像用乡村木槌打出的糍粑,醇厚而有黏性。《文心雕龙》中说,捶字坚而难移,结响凝而不滞。我们会被这样的句子所打动,“在人声真正变得寂然之时,平川一带的斑鸠之鸣会响起,比如清晨,大地刚刚苏醒。比如黄昏,大地睡意上升”,你会不自觉在耳边想象那清丽的鸣叫,那从《诗经》里飞出来的斑鸠鸟。我们会喜欢这样的语言,“毛竹是水性的东西,有一株就洇一笼,有一笼就洇一林”。刘云吸收了古汉语中富有表达力的词汇,具有音乐感的句式,与平利方言融合,形成他特有的文风。
刘云的诗意是奉献给乡村的。他的斑鸠是属于普通农家的,是四季劳作的提醒。在被城市噪音所磨损的听觉中,那一声斑鸠的鸣叫总会唤起人如烟的乡愁。我们睡在城市的夜里,梦里却是深山里斑鸠的啼鸣。作者描摹乡村的各种意象,提醒我们,不要丢失了对美的敏感,不要忘却了如花的乡愁。
遗忘故乡,就是遗忘自我。回到故乡,是文学作品的隐喻。这是作者对自我的找寻,在这个草木世界里,作者是自由而率性的,他享受了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愫,乡村给予他的灵魂的滋养,丰润了他的生命。生活中不能原谅的,在回乡中原谅了;生命中不能放下的,在回乡中放下了。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有那样一个小小角落,永远有那样一个文化的故乡,存放了我们的所有念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