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医保局官网获悉,近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要求各地在6月10日前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16元,多人混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5元。
《通知》明确,各地下调后的价格是公立医疗机构对外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的最高限价,检测机构实际收费可以低于政府指导价,但不得上浮。对于政府组织大规模筛查和常态化检测的情况,考虑到规模效应和基层组织、志愿者对成本的分担作用,《通知》明确检测机构按照更低的费用标准提供服务,即多人混检按照不高于每人份3.5元的标准计费。
《通知》根据各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最新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要求下调公立医疗机构对外提供抗原检测服务的计费标准。服务项目的政府指导价格从5元/次降至2元/次,“服务项目价格+抗原检测试剂”的封顶标准从15元/次降至6元/次。
近日,全国多地的医保部门陆续收到了国家医保局抄送的一份函件,明确提出用医保基金支付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费用不符合现行医保政策规定,要求相关地区立即整改。
据第一财经报道,记者从两个不同省份的市级医保管理部门获悉了这份函件内容。一位医保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近日南方某地向国家医保局请示是否可用医保基金支付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费用,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回复这种做法“不符合现行规定”。
最近也有一些地市级医保局也向上级医保局请示,询问是否可以将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此次国家局抄送的函件及时解答了地方医保部门的相关疑问”,上述医保业内人士说。
记者获悉,在国家医保局此次函件中明确提出,将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纳入医保支付不符合现行医保政策规定,要求该地按照国发明电〔2020〕14号文进行整改,并要求不得突破国家医保待遇清单。
国发明电〔2020〕14号即《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0年版)》的规定,包括“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内的六种情形医疗保险将不予支付。但该文件也规定,“遇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法定程序,可做临时调整”。
来源:国家医保局官方微信、第一财经、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