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抚民镇中小学聘任“法治副校长”暨送法进校园
文ll申永志(吉林辉南)

为认真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使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创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为同学们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2022年5月25日下午,抚民中小学隆重举行了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送法进校园活动。


参加活动的领导和嘉宾先行参观了我校的剪纸室和校史馆。

出席今天活动的领导参观后来到了小会议室,针对今天抚民中小学聘请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的重大意义进行了短暂座谈。这是新时代赋予了法治副校长更深刻、更广泛的工作内涵。从而更能完善学校的治理体系。学校的发展与进步,离不开全社会的鼎力支持与帮助,学校取得的每一份成就,无不凝聚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心血和汗水。


出席今天活动仪式的嘉宾和领导有:辉南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武传有、辉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魏洪宇、辉南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助理周雨晨、辉南县人民法院团委书记孟剑、辉南县教育局副局长董春艳、辉南县教育局法规科科长马俊群、抚民镇中小学校长杨永刚、抚民中小学党务、德育、安保领导和部分学生代表。

主持今天活动的是抚民中小学党支部副书记张振瑞。

全体起立,室内升国旗,奏唱国歌。

少先队员为嘉宾和领导敬献红领巾。

出席今天活动的辉南县教育局副局长董春艳同志,为辉南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专员武传有同志颁发了抚民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书。

抚民镇中小学校长杨永刚同志,为辉南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助理周雨晨同志颁发抚民镇中小学法治辅导员聘书。

在颁发聘书后,少先队员为抚民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武传有和辅导员周雨晨两位同志佩戴了抚民中小学校徽。

武传有专员代表辉南县人民法院向抚民中小学捐赠了法律书籍和礼品。

杨永刚校长代表抚民中小学全体师生在活动中致辞。杨校长在致辞中首先表达了对出席今天活动的县法院领导、县教育局领导为我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驾护航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同时为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聘任与管理办法》,推进法治思想的重要性进行了阐述。
辉南县人民法院为提高法治教育宣传,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创建和谐平安校园,第一时间为我校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不辞辛苦、不远百里来到抚民这个偏远的乡镇学校,关注学生成长,关注学校发展。充分体现了社会的快速发展,学生的成长复杂的大环境,单靠学校法治课堂远远不能满足需要,社会合力对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更能体现国务院新颁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聘任与管理办法》的有效落实。我们相信在县法院的帮助下,局领导的关怀下,在武校长和周老师的辛勤施教下,我们抚民中小学师生的法治观念一定会越来越强的!




辉南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助理,抚民镇中小学法治辅导员周雨晨同志作了“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的法治宣讲。周助理的法治宣讲,从中小学生的特点出发,用一个个生动具体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诠释了民法典,同时也告诫中小学生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要做一个守法合格的学生,使全体学生深受教育。


在民法典宣讲结束后,辉南县人民法院两名法警作擒敌表演。

希望今后同学们积极学法,用法;守法、理智行事,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家中做个好孩子。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来规范我们的言行,让我们加强法院与学校的密切合作,全体师生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和谐、平安”的抚民镇中小学。



作者简介:申永志,男,中共党员,1967年生,高级教师。现《都市头条》认证编辑,《吉林头条》主编;瀚海诗社副社长、副主编;《诗词楼阁》金牌特邀作家;吉林省诗词学会会员;辉南县诗词楹联家学会理事。作品曾发表在教育类和诗词刊物及诗词交流平台。2020抗疫征文获吉林省总工会表彰,2020年都市头条优秀工作者。2021年在庆祝建党100周年之际参加《九州杯》获大赛一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