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农民,我知道祖祖辈辈种植小麦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收获麦子,是为了解决我们的粮食需求问题;而且我们辛辛苦苦种下的小麦,已经在抽穗快要灌浆了,不用多久就能够逐渐成熟了,却被这样轻易地毁掉,无论怎么看,我认为都是令人痛心和不值得的做法。
农民自然最懂得粮食得来不易,只是农民作为农业经营的主体,不能只讲社会效益,不讲经济效益。农民卖小麦作青储,肯定比卖成熟小麦更划算。小麦无论成熟与否,其所有权当然归属耕地的种植者。农民作为经营主体,当然有权决定在何时以何种形式出售小麦。
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决策的部门,急需做的不是到地头拦截农民出售青储,而是应该提高粮食收购价格或者加大粮食补贴。如果靠卖粮食一亩地能收获1600元,恐怕就不会有人为了1500元卖小麦作青储。明明通过市场就能解决的问题,不需要坐到地头和农民讲家国情怀、粮食安全。如果既不舍得掏钱,又不让农民自由处置农作物,无论道理讲得多漂亮,都是虚伪的。处置权是所有权的重要内容,没有处置权就无所谓所有权。承认小麦归农民所有,就应该尊重他们处置小麦的权利。
有人说,卖小麦青储不违法,但是收购小麦青储涉嫌违规。根据最新的管理条例,收购粮食不再需要办理许可证,境内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仍需去粮食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在一些地方的实际操作中,报备成了审批。本来是监管企业避免炒作粮价的报备制度,最终成了打压农民定价权的工具。面对各有背景的粮食企业,农民的粮食卖不上牧草价,这就是小麦卖作青储的根源。无视这个现实,谈论不得卖青储,就是现代版的何不食肉糜。
我认为从本质上看,其实也就是利益的问题。一亩小麦如果是卖麦子,无非也就1000元左右,而当成青储卖,收入可达1500元,简单进行价值的对比,大家当然愿意选择利益更多的方式了。另外,把小麦当成青储卖,对于农民个体来说,还有以下这些因素:
1、省略了小麦后期的管理和投入。小麦抽穗和灌浆期,还需要进行相应的管理,在农民精力和投入上,还会继续增加成本,而此时割掉小麦,那后期的相关工作和投入就都没有了,省时省力又省了钱。
2、避开了秸秆处置的问题。由于现在禁烧秸秆,所以当麦子成熟收获后,对秸秆的处置反而成了农民的难题。如果把未成熟的小麦割掉当成青储卖,不仅就能避开这个难题,还让秸秆产生了新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