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子罕第九
与时俱进的文化观
孔子自喻要驾驭华夏文化前进的方向,就必然涉及一个对历史文化的态度问题,尤其是如何继承《周礼》的问题。我们知道,孔子对《周礼》的评价很高,认为是凝结了上古以来人类历史的文化精华,是人类社会文明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是,在如何继承《周礼》的问题上,孔子却并不主张全盘照搬,而是有所取舍,即“损益”。哪么,究竟如何“取舍”呢?下面一章就给我们讲述孔子对《周礼》“损益”的原则:
【原文9·3】子曰:“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也。虽违众,吾从下。”
按照朱熹《论语集注》的解释,麻冕是用麻布制作的丧帽,这里代表全套丧服;纯,即丝绸,这里指丧服改用丝绸制作;俭,本是节俭、简约的意思,这里是省工省事之意;拜,是臣见君的礼仪,“拜下”即先在堂下跪拜,然后趋步再到堂上跪拜。这一章翻译过来就是:
孔子说:“用麻制作丧帽,这是周礼的规定。现在大家都用黑丝绸来制作,这比过去省事多了,我赞同大家的作法;但是,臣见君首先要在堂下跪拜,这也是周礼的规定。现在大家都到堂上跪拜,这是骄纵的表现。虽然与大家的作法不一样,我还是坚持应该先在堂下跪拜。”

为什么说用丝绸制作丧帽比用麻布制作省事呢?朱熹在其《论语集注》中是这样解释的:
麻冕,缁布冠也。纯,丝也。俭,谓省约。缁布冠,以三十升布为之,升八十缕,则其经二千四百缕矣。细密难成,不如用丝之省约。
现在的问题来了:用丝绸制作丧帽,虽然工艺简单省事了,但是丝绸本身却比麻布要昂贵得多!不要说在春秋时期,就是在以后蚕桑养殖相当发达的封建社会鼎盛时期,乃至近现代生活,能用得起丝绸的人也大都是社会上层人物,普通百姓使用不起丝绸的。在春秋时期,人的衣服普遍是用麻或者用细葛藤丝儿编织成的,这在当时算是相当昂贵的帷帐了,可见蚕丝在当时有多昂贵。孔子一贯主张节俭,却怎么可以图“省事”而行奢华呢?倘若真正用丝绸替代麻布,哪么,能办的起丧事者能有几何?这实在有悖于孔子“厚养薄葬”的一贯主张,而且在中华民族传统的风俗习惯中,也不见有用丝绸制作丧服的习俗和传闻,相反,“披麻戴孝”却是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平民百姓的共同习俗。由此,有的学者就对朱熹的这一解释产生质疑,认为,这个“纯”字,并不是指“丝”,而是“纯粹”之意,意思是不用麻布,而纯粹用麻丝来代替,即:在帽子、衣服上系一缕纯麻丝以代替工艺繁琐的麻冕,这样,不仅简单省事,更重要的是节俭。我们现在在民间,一个人去世了,他的子孙就在帽子上戴一个用麻丝、纸条做成的“麻冠”,再在白色孝服的腰间系一缕麻丝——这就叫“披麻戴孝”!这些传统习俗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孔子“纯”与“俭”的含义。

孔子说,在“丧服改革”这件事上,他“从众”,说明孔子是主张移风易俗的。但他却同时反对对“臣见君”的礼仪改革,宁可“违众”,也要坚持周礼“拜下”的规定。为什么呢?因为,在孔子看来,“丧服改革”改掉的仅仅是表达哀思的外在形式,凸显出了“俭朴”,有助于倡导节俭的民风习俗,所以赞同;而“拜上”有应付之嫌,是不恭的表现,表达不出施礼者内心的诚恳和敬畏,更会挑战尊者的尊严,不符合臣下对君上必须诚敬的周礼精神,因此不能接受。
由此可以看出,孔子虽然不是一个坚持一切都要按照周礼规定行事的顽固分子,在对周礼的用运中主张“损益”,认为礼仪形式应当与时俱进,合乎时宜。但“损益”是有原则的,这个原则就是始终坚持周礼的人文精神。在这一原则下,对周礼中一些已经不合时宜的形式进行适当改进,既要充分体现周礼的精神,又要突出节俭,克服徒具形式的奢华浪费和假借“礼”的名义而进行的一切显摆和张扬。所以,他所主张的“克己复礼”,恢复的是礼的人文精神,并不是要“克隆”周礼的形式。
这就是孔子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