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15时40分许,洛宁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一名群众求助称:自己电动车被盗,在闯王路看到一名女士驾驶的电动车像自己的被盗车辆。
事故中队民警立即将骑电动车的女士控制,并让报警人辨别电动车。经询问骑电动车女士张某,张某称自己看到电动车钥匙未拔,就将电动车骑走,并到东花坛换锁。
最后,报警人确认该电动车系自己停放在王西中学附近的被盗车辆。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洛宁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办理。
(来源:洛宁交警新浪微博)
其他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