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一”小长假,很多小伙伴都开启了享受假期的模式,然而对于交警来说意味着更多的付出与责任,他们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守护着群众的出行平安,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劳动最美”!
2022年4月29日15时40分许,事故中队接到一名群众求助,称自己的电动车被盗,在闯王路看到一名女士驾驶的电动车像自己的被盗车辆。事故中队长李新民立即带人将骑电动车的女士控制,并让报警人辨别电动车。经询问骑电动车女士张某,张某称自己看到电动车钥匙未拔,就将电动车骑走,并到东花坛换锁。最后,报警人确认该电动车系自己停放在王西中学附近的被盗车辆。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洛宁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办理。

洛宁交警提醒
广大市民在停车或者充电时,切记要锁车和拔钥匙,最好选择合理停放电瓶车的地点。长时间停放时,应尽量将电瓶车停放进车库、车棚或有人看管的停放点。临时停放电瓶车时,尽量选择在路人较多、视线良好、有监控的地方。此外,一旦发现电瓶车被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2022年5月1日下午14:40分五中队王圣祥、田野巡逻至京宁路洛浦路口发现一名儿童在机动车道内哭泣,上前询问情况后得知该儿童与家人走失,由于孩子较小情绪不稳定,并没有从儿童口中取得有效信息,便向110指挥中心汇报情况后,将孩子带至盛德美警务室安抚。
15:10许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求助称孩子走失,指挥中心将情况反馈给儿童家长后,15:20分儿童家长到达警务室将儿童接走。



洛宁交警提醒
如果孩子走失了,家长应当第一时间报警。报警时,将孩子的详细体征、服饰以及走失的时间地点向警方描述清楚。警方能够借助科技手段更加精准地帮助寻找孩子。孩子如果不小心找不到家长了,应当站在原地或者寻找周边的警察、志愿者帮助。
4月29日15:24分五中队梅阳、叶强强在东花坛执勤期间遇见一位80多岁的老人求助称一个人出来后忘记了回家的路,也不知道家住哪里。得知情况后,梅阳、叶强强便将老人搀扶至东花坛警务室。经过多方查找,最终确定了老人的家庭住址。随后梅阳、叶强强将老人送回家中后,重返工作岗位。


洛宁交警提醒
老人走失的事情时有发生,建议家属做好预防措施,如给老人制作一张身份卡,上面注好老人的姓名、身体状况、联系电话等,老人外出时,戴在老人脖子上或缝在老人外套上;不要让老人独居,老人外出时尽量由家人陪同;如果老人不慎走失,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
节日我在岗 劳动最光荣!
每个节日他们在路上,随时待命, 随时出发!愿他们的汗水和努力能让您随时感受到安全无处不在!
(来源:洛宁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