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农民工到新产业工人
文/马杰年
在全国各大中小城市中,活动着一大批双重身份的群体,他们有一个通俗的名字叫“农民工”。顾名思义他们既是农民又是工人。
“农民工”一词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对离开农村到城市打工农民的称谓。自从1978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开始大量地涌于城市,从事建筑、运输、制造业等行业,他们最初被称为“打工仔”、“打工妹”,干着最脏、最累、最苦、最险、最差的活,他们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城市中却遭受到歧视。
“农民工”这一称谓,最早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张雨林在1984年的《社会学研究通讯》发表的一篇文章中首次提出,随后被大量引用。 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经反复研讨斟酌,听取多方面意见后确定采用“农民工”称谓,并第一次把“农民工”概念写入中央政府具有行政法规作用的文件”。从此,“农民工”这一群体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在农民工这个看似庞大却又是弱势的群体中,多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成为一大顽症,迟迟不能解决。使得农民工愈来愈受人岐视。
“我也是农民出身。”这是2012年12月30日,在河北省阜平县龙泉关镇骆驼湾村调研时,与老百姓唠嗑时说的一句话,这位从农村走出来,心系百姓,关心群众,走群众路线。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是他一贯秉持的工作作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明确提出,要保护劳动所得,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巜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这是貫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的举措,目的是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以后的几年中,几乎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着重强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把这一问题已纳入法律程序。近几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情况有所好转。但也有个别企业和单位,不顾中央的三令五申,顶风而上,仍然我行我素,把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当回事,严重挫伤了农民工的积极性,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针对这一社会状况,我们不但要从法律上、经济上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劳有所得,收获自己的劳动成果,还要从政治层面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今年“两会”上有一些人大代表觉得“农民工”这一称谓已不符合现代发展,不符合时代需要。他们干的工作不只是脏、累、差的活,一些农民工从事的是一些技术活,甚至一些农民工还是“白领”。所以这个称谓已不符合时代的需要,代表们一致提议将“农民工”更名为“新产业工人”,从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子女教育,养老保险诸方面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从2022年起,“农民工”这一称谓已成为历史,被“新产业工人”所替代,他将以崭新的姿态,与其他产业的工作人员一道,投入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去,为共同筑造国泰民安、山河无恙的美好社会而贡献力量。
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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