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可以使人明事理,懂进退,交益友,辨是非。古人有云“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不觉春已深,一寸光阴一寸金。”高而基也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金钱社会,网络时代,书越来越不被重视,读书好像成了很久远的事。无论在哪里,人手一部手机,若谁拿着一本书,倒成了一种风景。
还记得小时候,家中经济不宽裕,父母哪有钱给我买闲书,常常在新华书店望而兴叹,幸好那时有摆书摊的地方,二三角钱便可以看上一下午。每逢寒暑假的时候,便偷偷的溜出来,租上一本书,世事两不问了。多加一角钱,也可以带回家,便躲在被窝里成夜成夜的看,我想我的眼睛不好和爱熬夜的习惯便是那时养成的。十五六岁,正是花样的年龄,迷上了琼瑶,爱死了那里的男女主人公和唯美的浪漫情节,总是幻想着有一天白马王子也会向我呼唤。其实哪一个女孩子没有做过那样的梦,被人捧在手心,细细的呵护。或者是下雨的季节,同撑着一把伞,悠悠闲闲的走着……
十七八岁的时候,青春年少,意外的认识了一个朋友,遇见他没觉得什么,遇见了他家的藏书倒是眼前一亮。什么<<红与黑>>,<<巴黎圣母院>>,<<雾都孤儿>>,还有好多名著,虽然看不太懂,却也一本一本的啃着,一部厚厚的米切尔的<<飘>>因为太喜欢,喜欢倔强任性的斯佳丽,勇敢果断的瑞特,他们之间的感情起起伏伏,一夜之间竟然被我看完了,还做了一些批示,被他看见,狠狠地骂了我一通,也没反驳,挨成是我,我也会生气的。那时候天蓝风轻,年轻的心没有任何忧愁,他带我参加读书社,我们一同探讨书里情节,却没有任何故事发生,不知道什么原因慢慢的便疏远了,也许是太年轻,经不得一丝委屈,纯洁的心也没受过任何污染,那些纯真,那些美好便定格了。事隔快三十年了,同住一个城市,我们竟无缘再见,不过每每看到书,我还是能想到那个和我一样爱书的朋友。寒来暑往,日日月月,那时的少年不知流落在何方?熙熙攘攘的人流中是否还能见到那时的眸光?
已是不惑,爱书的毛病却一直没改,也有了购书的能力,书是一本本的买来了,却积上了一层薄薄的尘埃,当初看书的狂热和迫切大概在回忆里才能找寻了。不过在客厅里,床头柜上,甚至洗手间里也常常有散落的几本闲书,空闲时翻一翻,倒也成了一种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