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时执行干警给“牛魔王”换“山洞”,获得大家不少关注,这次,大原法庭也遇到了与“牛”有关的事:关于撞了牛该如何赔?大家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起因 张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洛宁县某村路段处,与赵某放养的耕牛相撞,致使耕牛死亡及车辆损坏,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发生纠纷,赵某将驾车的张某告至洛宁县人民法院大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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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
原告赵某 法官,你得为我做主,我好好的牛突然被撞死,我地里大把的田还没有耕完呢,牛死了我的地可怎么办?而且等我再养大点还能卖个更好的价钱,它现在突然被撞死,你得让他赔我的牛钱!

刘庭长 您放心,我们一定会合理合法审理,牛被撞死这件事相信是双方都不愿发生的事情,但是既然发生了,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你也不要再想着牛没死还能创造更高价值的事情,我们就事论事,我会立即联系院内技术部门与您沟通,双方可通过诉前鉴定程序,先对撞死的牛进行价值评估,天气升温,牛一天都不能耽误,不然损失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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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于确定后第二天一早到达现场,对死牛进行价值估值,出具死亡耕牛价值评估:23500元,本着调解为主的原则,刘庭长在第一时间拿到评估结果后,便与双方多次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双方对赔偿的意愿,力求将矛盾最小化。
但最终调解无果,考虑到公民的合法财产应受到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财产权益,造成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刘庭长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并结合该案件实际情况,对原被告双方承担的责任进行划定,依法判定被告张某承担鉴定费,张某机动车所在的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赵某耕牛损失费一万九千余元。判决生效后,原告张某很快便从保险公司处拿到赔偿款,并向刘法官表示感谢,至此,案结事了。
事关民生无小事,您的认可与肯定是我们不断努力的方向!
(来源:洛宁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