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篇连载-史诗(38)
诗║李耀文
第三章~第十七节
商鞅变法
革秦弊政


元前三六一,秦献公驾崩。
其子赢渠梁,即将大位承。
在位廿三年,是为秦孝公。
当时魏齐国,已然霸主称。
视秦魏戎狄,弃秦出会盟。
孝公感屈辱,领布求贤令。
贤者公孙鞅,出魏见孝公。
孝公慕其才,商鞅得重用。❶
两次行变法,革除秦弊政。
首先奖耕织,徭役也免征。
编定户口制,连坐法实行。
奖励军功者,严惩私斗争。
贵族之特权,一律撤销净。
按功授爵位,无功便无名。
宗室无军功,爵位不袭承;
第二次变法,以下诸内容:
废除井田制,土地可流通。
按土地多少,定赋税轻重。
并在秦全国,统一度量衡。
“南门立高木,取信于民众”。❷
新法一领布,便得百姓拥。
孝公力支持,新法得执行。
富强之秦国,基础已奠定。
贵族的利益,同时被触动。
怂恿驷犯法,阻新法推行。
商鞅将太师,判处以黥刑。❸
元前三三八,秦孝公驾崩。
太子驷即位,执掌秦朝政。
下令捕商鞅,处以车裂刑。
商鞅虽惨死,新法仍实行。
秦国遂强大,称霸于七雄。
注:❶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华夏族,战国时期卫国(今河南省濮阳市人),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图强。商鞅之法太过刻薄寡恩,设连坐之法,尤其是军功爵制度,造成秦国贵族多怨。
“商鞅亡大秦兴”,最后受到贵族诬害以及秦惠文王的猜忌,死后进行车裂。其在秦执政十年,秦国大治,史称“商秧变法”,并使秦国长期凌驾于六国之上,但最后还是死于自已的法。
❷商鞅为取信于民,在都城南门立一根高三丈的大木头,宣称如有人能将此木挪移到北门,便赏十金。人们不太相信,也无人去试。商鞅见状又道:有能移者赏五十金,有大胆者将木移至北门,果得五十金。商鞅以此示“不欺民”。因此新法一颁布便得到快速彻底的贯彻执行。
❸黥刑,又名墨刑,黵刑,刺字。属于上古五刑之肉刑。即在人脸或身体上刺字并涂上颜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