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洛宁县公安局长水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电缆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3月29日16时许,洛宁县公安局长水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单位职工报警,称其单位库房内17盘电缆线被盗,价值16000余元。接警后,长水派出所和刑警大队民警迅速到达案发现场。经勘查,案发现场门窗完好无损,办案民警未获取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案件一下子陷入困境。
所长金远远立即召集全所民警对案件进行研判。研判中,副所长杨宾宾提出,该单位在2020年12月中旬曾报警丢失过五台废旧变压器,这次又丢失电缆线,极有可能是同一人所为。依此侦查方向,民警们分头行动,连夜展开调查。经大量走访摸排,一名秦姓男子进入大家的视线。不少群众反映,此人花钱大手大脚,经常向别人借钱。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全所民警迅即分成三组,一组负责走访案发地附近群众及目击证人,另一组调取沿街卡口视频,第三组在嫌疑人秦某家附近蹲守观察动静。3月30日8时许,秦某欲外出,民警当即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到案后,刚开始,秦某还抱有侥幸心理,百般狡辩和抵赖,企图蒙骗过关,但终究做贼心虚,在强大的心理攻势及证据面前,不得不供认了自己的罪行。

原来,秦某因过度消费,出现债务紧张,因而动起了盗窃电缆线的邪念。经过前期踩点,他于3月27日、28日晚,等某单位值班人员睡熟后,分两次到库房内将存放的17盘电缆线盗走,后用车拉往废品收购站售卖,共获利7000余元。
3月30日晚,民警连夜到秦某所售卖的废品收购站固定证据,并在其中一处废品收购站现场查获涉案电缆线8盘。

民警在侦查中发现,秦某具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其所选路线会故意避开摄像头及人流较大的区域。经进一步查证,该单位2020年12月份被盗的五台废旧变压器,亦是秦某所为。
目前,犯罪嫌疑人秦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洛宁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