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钱款查不到,有恃无恐任逍遥?失信被执行人是不是都抱有如此侥幸心态?不不不!!!“失信+限高”让你知道什么叫“毫无面子”、“寸步难行”!

我是一个粉刷匠
2012年,原告与被告签订协议,约定将某建筑承包给原告粉刷,并说明面积与费用,粉刷完毕后,被告未如期支付工程款。
截止2021年,近九年中,多次催要,陆续支付部分工程款。但仍剩余六万余元未曾给付。
为维护合法权益,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及利息。
拿到判决书,“粉刷匠”终于看到了希望,然而……被告打定主意不还钱……
要钱无望,原告便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经查询其名下有部分财产,第一时间被法院冻结。
剩余欠款,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洛宁法院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

“贺法官,我现在还款,能不能给我拉出黑名单,解除失信限高,这一个月,我太难了……”
3月15日,承办法官接到了被执行人主动打来的电话,因为受到舆论的压力和生活的限制,被执行人可谓“苦不堪言”,终于在“失信限高”一个月后,主动筹措资金,将欠款全部还清。
当天,申请人便拿到了全部劳务费和利息共计八万元。被执行人也终于解除了失信限高,生活步入正轨。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洛宁法院将继续用足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失信、限高强制威慑力,形成打击拒执行为的高压态势,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来源:洛宁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