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2021年度全省教育系统综合表彰的通报》(陕教工[2022]21号),长安区教育局被评为“2021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2021年,长安区教育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扎实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积极推进依法统计和统计数据生态建设,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着力发挥教育事业统计在教育管理、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加快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