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强化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2022年3月3日,洛宁县人民检察院、洛宁县公安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洛宁县公安局正式挂牌成立。洛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海波,洛宁县人民检察院党委书记、代检察长陈乐共同为办公室揭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廉凯歌,县公安局副局长刘耀武,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贺海平,员额检察官李正涛、焦亚军,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王江棋、指导员李志飞,刑警大队大队长刘华鹏参加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后,双方组织召开了第一次检警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上,刘耀武副局长传达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廉凯歌副检察长传达了《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工作分析报告》,并介绍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的目标任务及工作职责。与会人员就日常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检警协作配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洛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海波表示,要转变思想,认真对接检察院的协作机制,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真正起到作用,要加强公安内部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各类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不断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工作法治化水平。洛宁县人民检察院党委书记、代检察长陈乐表示,要提高站位,重在协作、监督,健全协作配合机制,为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监督保障,合力提升检警执法规范化水平。


下步工作中,检警机关将增强责任意识,统筹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良好运行,不断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建设平安洛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洛宁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