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失
文/周崇民
换绝瑞昌绰号得,贼开花远胜于贼。
大清民众公资产,结果金孙银子没!
注释:①“换绝瑞昌绰号得”之句:《道咸以来朝野杂记》记载,山西省有个按察使瑞昌,吃了原告吃被告,后来被革职回乡时,银子实在太多了,竟到了无法携带的地步,只好在省城以12:1的比率将银子换成黄金,一夕之间,竟将省会的黄金换绝,瑞昌也因此得了个“黄金贼”的绰号。②贼开花:《贼开花》是清朝姚元之撰写《竹叶亭杂记》里的一文。文中是说四川有一种流行甚广的陋规,名叫“贼开花”。姚元之(一七七六~~一八五二),字伯昂,桐城人。③“结果金孙银子没”之句:鲁有位掌管州县的缉捕,刻一联榜于堂楹云:“若要子孙能结果,除非贼案不开花。”

作者简介:周崇民,1966年生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原籍山东省青岛市鳌山卫人,牡丹江电力枝术学校毕业,曾在鸡西矿务局城子河煤矿、鸡西矿务局滴道发电厂等地工作,1995年移居青岛市,也曾在佳木斯、七台河、莱阳、长春等地生活、工作、学习过。作品曾发表在《中华诗词》、《长白山诗词》等刊物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