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人民日报》

注:本文1951年10月15日发表于《人民日报》,文中的山东丰县于1953年划归江苏,即今天的江苏徐州丰县。
编者按:山东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树人等司法干部,竟维护封建婚姻制度,滥用职权,错误判决,打击妇女争取婚姻自由的积极性,并抗拒上级司法机关的正确指示,是极为严重的错误行为,值得深刻检讨。山东省人民法院滕县分院能及时纠正丰县人民法院的错误,并对此案予以正确处理,以及滕县专区民主妇女联合会特别是丰县民主妇女联合会重视妇女权益,坚持原则,使对此案的错误判决得到纠正,是值得表扬的。山东省人民法院滕县分院还应督促丰县人民法院有关干部迅速做出书面检讨,在群众中公布,并寄交本报发表。1951年10月15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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