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我在洛阳二中住校读初三,正值能吃能睡的发育期,却偏偏遇上了饥荒。同学们虽然都明白只有学好本领才能报效国家的道理,可是对一日三餐的用心,竟不自觉地影响到了学习。幸好在我当年懵懂的意识中并未留下多少愁怨,倒是一些与吃有关的趣事,被深深刻进了记忆,至今想起来仍回味无穷。

太阳钟
那时学校有一栋3层青砖主楼,高中部的同学都在这栋楼里上课。主楼南面的两排平房是初中二、三年级的教室,教室西面是饭厅兼礼堂,再往南就是操场了,我们初三一班在北边一排靠西头的教室上课。
上午第四节大多是自习课,因为肚子饿大家都没心思看书,只盼下课的铃声一响就跑去饭厅买饭吃。中午在学校搭伙的同学很多,每次买饭都要排很长的队,想尽快吃上饭就必须全力以赴赶去排队。高中部的同学虽然跑得快,但他们离饭厅的距离比我们远很多,况且还要下几十磴楼梯,抢先排队没有优势。于是,我们初中部的两排平房就成了近水楼台,特别是最东边两间教室的同学,差不多每次都能抢占到最有利的地形。可是学生们谁也没有钟表,更不知道准确的下课时间,控制电铃的闸刀远在主楼的一楼走廊里,大家只能暗自估摸下课的钟点是否已经迫近。一到11点45分,几乎与电铃发出巨响的同时,同学们便纷纷以百米冲刺的劲头奔出教室,扑向摆放着3口热气腾腾大缸的饭厅……
有一天,坐在前排窗户边的我忽然欣喜地发现:太阳光照过窗框投射在桌上的影子,就是一根钟表的指针!第四节课的铃声响起时,那道光影清晰的分界线,就停在课桌左前方的一角。于是我悄悄用钢笔在那个位置画了一道线,打算在第二天同一刻验证这指针是否准时。
次日,当阳光移向第四节课临近下课的时候,我便目不转睛地盯着课桌角上的那道蓝线,两手在抽斗里握紧了碗和筷子。太阳的光影果然丝毫不差与下课铃声重叠了,同学们还没反应过来,我已经第一个冲出教室,首次站进了买饭队伍的前10名!事后有一个同学问我,你咋知道快下课了?我答非所问地卖弄说:晌午的冬瓜汤真香,幸亏我排在前头,差一点就卖完了……
同桌第一个发现这一秘密,全班同学也很快都知道了阳光钟表的效用,我的专利迅速被集体仿造。外班的同学深感诧异,为什么每天中午买饭时,初三一班的人总能排在队伍最前面?
现在回过头想想,道理其实很简单,起跑时哪怕仅仅快上半秒钟,也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别人当然不可能明白其中的奥妙——没掌握提前量这张王牌,当然要功亏一篑。

饭勺定得失
捷足先登能早点买上饭吃固然令人欣喜,但碗里的饭菜能多出一两口岂不更值得庆幸!于是开学伊始同学们便注意观察和分析,哪个炊事员卖饭给的更“实惠”?
开饭时,3口盛满饭菜的大缸分别由3个手掂勺子的炊事员掌管,旁边的笸箩里则盛满了热气腾腾的杠子馍。收饭票的兼管拿馍,菜和稀饭归掂勺子的打发,所以同学们都盯准了炊事员手里的那把勺子。
卖饭勺子的大小,相当于早年部队战士用的搪瓷碗,长长的铁杆上端安了一截木把子。给学生打饭时,一般都是一勺子盛一碗,特殊情况下也会添一点点。如果勺子是挖进缸里又端上来,里面的饭菜便堆得比较满,挖得越狠堆得越高。倘若勺子是从旁边斜着插进缸里再撇出来,盛出饭菜的多少则要看插进去的深浅。最可恶的是勺子舀得本来就不多,提上来的时候还打摆子一样晃个不停,遇上这样的吝啬鬼打饭,那就活该遭殃了!掌勺的人不同,吃到嘴里的饭菜多少也不同,这一点同学们个个心知肚明,所以选择打饭实惠的炊事员,自然成了我们共同的苛求。
3个掌勺的炊事员,很快被分出了善恶:50来岁的“光头”最吝啬,被我们称作“周扒皮”;30岁左右的“小胡子”虽然不抖勺子,却也谈不上厚道;只有那位40岁上下的“胖嫂”,勺子里总是菜多饭满!于是,阴险刻薄的“光头”被我们视若瘟疫,而菩萨心肠的“胖嫂”,则成了大家追捧的偶像。如此一来,“胖嫂”的饭缸总是早早见底,而“周扒皮”的饭菜每天都会剩到最后。所以同学们排队买饭时,不但要争先还须看清是谁掌勺,才不至于误入“周扒皮”的“陷阱”。
自从我们班普及了“太阳钟”之后,许多同学几乎都能及时排进“胖嫂”的队伍,继而满足于得到那一丁点微不足道的额外实惠。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孙老师的一次偶然光临,让几个班干部尝到了“马失前蹄”的尴尬。
那天不知怎的,主抓学生生活的孙老师突然心血来潮,中午开饭时特地到饭堂调查伙食情况。他先看看倒进缸里的菜稀饭,是不是像有些学生抱怨的那样“连油星都见不到”,又拿着杠子馍在手里掂了掂分量,估摸着这个环节有无克扣粮食的可能。在饭堂里转悠了一圈,孙老师马上发现买饭的队伍长短差别很大——我们这一队几乎排到了礼堂尽头,旁边那队偶尔才有三两个饭量小的女同学光顾。
“咋回事,那边稀稀拉拉没人去,这边挤谷堆!”望着相邻两条长短截然不同的买饭队伍,不明就里的孙老师一头雾水。
我们班的班长王化雨和团支书董铁雄,也排在我们这一列队里,前面只剩下七八个人就轮到了。孙老师教过我们政治课,一眼就认出了他俩:
“王化雨,董铁雄,挤到一块弄啥?来这边买!”
“孙老师,不麻烦了,马上就该我了……”班长的理由很勉强。
“这一队没人,你俩都是班干部,带个头,快!”孙老师有点不高兴了,说着就动手去拽。
他俩只好装着满不在乎的样子,硬着头皮让“周扒皮”坑了一回。
买完饭,我们围在一起幸灾乐祸地调侃自认倒霉的班长:“听老师的话,啥时候都错不了!”
王化雨翻了一下白眼,端起碗径自回教室去了。

杠子馍
我记得,那时候男生每月的口粮定量是34斤,女生30斤,学校食堂的饭票上既印有券值也有粮额。杠子馍卖4分3两一个,也就是4分钱3两粮票;菜稀饭卖3分2两;盛稀饭要用那种直径六七寸大的“硌耧”,才能保证“滴水不漏”,以免碗小了遭受损失。一般来说,清早喝一碗菜稀饭就可以,而中午必须吃两个杠子馍再加一碗菜汤或是一碗菜稀饭,剩下的口粮晚上再喝一碗菜稀饭。如此安排,全因为中午这餐饭担负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不吃饱不行,所以品尝杠子馍就成了我每天最向往的快乐。
你还别说,那手工揉出来的白面馍吃着就是香,不但耐嚼而且越嚼越甜。特别是烤黄了的馍皮,集香、甜、焦、脆于一身,还没等放进嘴里,口水就会自动往外冒!为了细细享受杠子馍的美味,我总是先把菜稀饭喝完,再将两个连在一起的杠子馍,一起放在食堂大灶后面的煤火眼边慢慢烘烤,直到杠子馍的所有表皮都黄得接近了咖啡色,并且泛出馋涎欲滴的金光方肯罢休。
接下来,我就反复拍打着这个烫手的、黄中透紫的宝贝,拍得它浑身裂开钧瓷般的花纹,让那股诱人的清香从花纹中缓缓溢出。最后,才在操场的一角或是教室座位上,把烤焦的馍皮一点点揭下来,任其在我的齿舌间久久地研磨、搅拌和翻滚……足足有半个小时,我都在杠子馍的美妙滋味中流连往复,甚至因陶醉而产生出种种幻想。
一旦来了兴致,吃完杠子馍烤焦的表皮之后,我还会把中间的馍芯再次拿到煤火眼边去烘烤,以便延续那深入骨髓的味觉享受。
那些饥馑岁月里,杠子馍就是我精神上的强大后盾,那焦黄的烤馍皮,则是一段抒情的华彩,给我带来了巨大的愉悦。

作者简介:江西老表,40后小老头,久居洛阳70余载,笔耕40年,收成勉强夠温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