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局党委安排部署,洛宁公安推出《亮剑先锋》系列报道,激励广大公安民警立足岗位学先进,争先创优当标兵,推动洛宁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力洛宁、平安洛宁建设贡献力量。
人物名片

丁金星,男,回族,本科学历,1985年01月出生,2006年参加公安工作,洛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法制警务股辅警。
参加工作以来,丁金星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恪尽职守、心系群众,用奉献书写无华,用敬业彰显忠诚。5次被洛宁县公安局评为“优秀协勤”,4次被洛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评为“先进个人”。
用心用情服务群众
丁金星参加工作后,在违法处理窗口工作十余年。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是他执着不变的信念。他理解“人民公安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深刻内涵,长期坚持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群众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真真切切地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实实在在地做群众的贴心人,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他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一次性告知,让群众少跑腿或者不跑腿,让群众一次次感到意外、感到欣喜、感到温暖,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智勇双全抓逃犯
从警十余年,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他始终保持着对公安工作的满腔热忱,把个人的价值追求全身心融入到公安工作中,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为公安事业做出了应有贡献。2019年8月22日16时许,一名身穿白色短袖的青年男子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办理车辆违法处理业务。该男子让工作人员查询一下自己驾驶证扣分情况和驾驶证状态。工作人员查询过程中发现异常,丁金星立即对此人进一步深查。经核查,此嫌疑人于2019年6月22日因寻衅滋事被洛宁县公安局网上追逃。为了不惊动犯罪嫌疑人,丁金星以电脑故障为由让同事代为办理业务,他立即打电话向大队领导汇报。两分钟后,他与案侦中队民警一起将犯罪嫌疑人控制并移交办案单位。

岗位轮换为群众办实事永不变
2021年10月,丁金星由窗口岗位轮岗到法制警务股,适逢“亮剑”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开展。为尽快适应新的工作,他虚心求教,不耻下问,努力学习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并将所学知识和技巧熟练地运用到法制工作中。为确保各项工作成绩不落后,他克服重重困难,积极为同事提供各类法律支持,为人民群众解决各类诉求60多起。2021年12月14日下午,丁金星在工作中,接到群众王某某电话报警,称自己名下的白色别克小型轿车一直在浙江省,从未到过青海,但在手机上查到2021年6月5日和2021年12月9日在青海省西宁高速公路上有两条超速违章,怀疑自己车辆被套牌。丁金星急群众之所急,立即查询王某某所反映的车辆及违法信息。经核对,违法照片上的车辆与王某某的车辆号牌一致、外观一致、厂牌型号一致,无法判定套牌事实。如果当事人反映套牌情况属实,那么违法车辆在青海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后很有可能逃逸,给案件侦破带来更大阻力。车主居住地与违法发生地之间相距二千多公里,如果让当事人驾车进行现场查证既耗时又费力。在既不是违法行为发生地,也不是车辆实际管理地,没有管辖权的情况下,丁金星没有放手不管,而是秉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积极向大队领导汇报情况。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经分析研判后向案发地交管部门发出了协查函。

丁金星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职责使命。忠诚敬业讲奉献,履职尽责显担当。新征程上,他将乘势而上、勇于担当,努力为“平安洛宁”建设贡献自己最大的力量。
(来源:洛宁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