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简介:曾博骥,江西人。是活跃于当下文坛的小说家,歌词者,评论员。《江南诗絮文化中心》特邀嘉宾。不少作品散见于各地报刊杂志,网络平台。

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作者:曾博骥(江西)
起初,我在甘肃天水洗浴中心烧锅炉。一个月后,老板给我结算工资600元。面对克扣的老板,我说,老板,社会上烧锅炉,工资不低于1800元,你给我600元说的过去不?老板强横的对我说,我就给你600元,你有本事去告我啊!面对这样的老板,我说,我不要了,你等着。其实,这老板不是没有钱,他有个防盗门窗厂,一个大型水果冷冻仓库,一个洗浴中心,资产上亿。我离开天水之前,给天水市委书记写了一封信,就到了与天水相隔的四川广元。我到广元还没一星期,天水劳动局给我打来电话,说工资已帮你追回来了,要我去天水劳动局领取!
从这件事中,我得出一个结论:如果你去劳动局告这个老板,恐怕拿不到钱;即使能拿到钱,你要花漫长的时间去等待。
我在南京时,一家职业介绍中心,有二个员工帮我介绍工作,首先介绍我到圆通快递公司装车。一个人装二个车,干到晚上十二点,累的虚脱,就打电话给带班的,没人接。然后打电话给我介绍工作的,说不干了。我找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一家宾馆,花了我90元。第二天,本来另一家帮我介绍了一个工作,但路程很远,首先帮我介绍工作的那个男的,说他有一个工作,只有三公里,问我去不去?等我去的时候,才知道,哪是30公里。哪个地方,荒凉偏僻很远才看到房子,我打电话给对方老板,电话中说你所拨打的电话是空号。于是我打电话给介绍工作的,一会他发来一个联系电话号码。打了三四遍没人接,待打到第五次时,才有人接电话。对方说,我都看见你了,你过来吧!我举目一看,哪看见什么人。我说,你既然看见我了,你过来接我啊!等了半个小时,不见人过来接我。我就打电话给我介绍工作的。我说,我不要你帮我介绍工作了,我回来告你!第二天就写信给南京的区委书记,离开了南京,到了江苏扬州。别人帮我介绍工作尽管我没花一分钱,可我仍要回来了几百块钱!在江苏扬州,我在一宾馆当保安,谈妥是要我干到过完年;但老板为了逃避帮我缴什么保险费,不签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因我嫌工资低,到十二月就辞职了。结工资时,老板压了我900不给。我在离开的路上,发了一个这样的信息:老板,你给我签劳务合同,就已经违法了!现在我国正值扫黑打恶的非常时期,只要我一封举报信,你的宾馆就开不了!我不想我们俩个成为敌人,而是永远的朋友。一会,宾馆老板就将900元钱送过来给我了。
我从深圳到了北京,可我在广西南宁一小区里当保安,物业汇给我的工资少了500元,我多次去电都没有音讯。于是我写信给南宁市委书记反映这件事。半个月后,物业公司经理给我打来电话,首先向我道歉,然后说要求和解!说我不同意和解的话,劳动局要罚物业10万人民币,后来转帐到我卡上1500元。
在北京时,我首先在丰台的清华附属小学当保安,并签了2年合同。后来因我办不了保安证。保安队长要我去海淀的万泉庄,说哪小区也是我保安公司的,不需要办保安证。可我去了以后,才知道,白天上班哂太阳天气很热,如果要上厕所也没人顶替一下,吃饭附近又没有饭店,晚上睡觉天气热有空调又不准开,蚊子又多,根本没办法睡觉!干了十天因业主投诉,说我上班玩手机被保安队长开除了!结工资时,说我没干满一个月,根据公司规定,只能结百分之八十的工资,扣百分之二十。我什么也不说,拿了工资走了!走了以后,我发了一条信息给开除我的保安队长,说你等着瞧。后来,我写了一封投诉材料,给海淀的劳动局长,要求开除我的保安公司,应赔偿我18万。为什么这么多?因为我首先签了劳动合同,你开除我就违反了劳动法,就必须赔偿我二年的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在海淀万泉庄,那个保安队长没给我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打工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11个月的双倍工资;周星期超过40个小时算加班加点。在清华附小,因我月工资是3000元,每天上班12个小时,二年的违约金就是36000元。而在海淀万泉庄,月工资是4500元,11个月的双倍工资就是99000元,加上加班加点。保安队长接连打来七八个电话,要求和解!保安队长扣压我450多元,但最终赔偿我2700元。
根据以上我的经历,告诉打工者,必须懂得劳动法,以劳动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打工期间,很多企业和公司,说什么试用期多久,试用期不合格被开除没有工资;压多少天工资,干不满一个月或几个月,压的工资没有;按时按月发放工资,拖欠工资不发;威胁恐吓殴打等等这些都是违反法律,都可以向劳动局或有关部门投诉,但必须保留合法的证据,如微信或者是记工记录等等。我建议,写投诉材料如投给劳动局,一来处理时间比较久,二来处理不得力,如投给政府某某领导的话,处理起来也比较快也很得力,因为有上边领导的批示,劳动局工作人员就会积极认真,他们不敢不办,而且也十分卖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