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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洛阳:高速施工路段超速行驶,引发事故逃逸受严惩
河南洛阳:高速施工路段超速行驶,引发事故逃逸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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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4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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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5日下午18时许,洛阳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警称:在洛卢高速由卢氏至洛阳方向63公里处,一辆面包车被一辆货车碰撞后,肇事车辆逃离现场,现场一人受伤。
接警后洛阳高速交警指派事故处理中队、郑卢中队民警迅速前往事故现场。经民警现场勘察:事故现场为施工路段,因施工进行隔离的防撞锥桶被撞坏60余个,散布于路面150余米,一深蓝色面包车头南尾北横停于应急车道与行车道分界线处,车辆尾部受损严重,受伤人员已送至洛宁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现场遗留仅有零散的红色车体碎片和一货车水箱,无目击证人。因无目击证人且现场所遗留的线索有限为案件的侦办了增大了难度,事故处理中队长于猛安排民警李肖飞、辅警王磊继续勘察现场并及时到救治医院落实伤员的信息,自己带领民警杨培辉、辅警李翔在支队指挥中心与现场民警反复互通案件信息,利用高速公路的卡口信息对事发时间段、区间内的过往车辆进行排查,圈定30余台嫌疑车辆,后认真甄别车辆照片,发现一豫N牌照红色解放牌轻型货车前挡风玻璃破碎,车体前部损坏有重大嫌疑,且通过照片对司机的体貌特征比对发现:嫌疑车辆车主陈某亮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仅仅用了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基本锁定嫌疑车辆和肇事司机。当时通过对嫌疑车辆行车轨迹的查询,肇事车辆已逃离至距事故发生地70公里之外的宁洛高速,根据其行驶轨迹分析,肇事车辆很有可能要由宁洛高速转入盐洛高速向外地逃窜,中队长于猛根据所掌握的案件信息立即带领民警杨培辉、辅警李翔欲对肇事车辆进行拦截,并在行驶途中利用电话多次与肇事司机陈某亮进行沟通,稳定其情绪,21时许在盐洛高速洛阳与登封交界处将即将逃出洛阳的肇事司机陈某亮当场抓获。
到案后,肇事司机陈某亮对其驾驶车辆碰撞车辆及人员矢口否认,辩解称其驾驶豫N牌照红色解放牌轻型仓栅式货车沿洛卢高速行至事发地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为躲避前方车辆,右打方向急速驶入应急车道内,并且一口咬定自己仅仅撞上了应急车道内的警示锥桶,造成自身车辆的损伤。因认为没啥事,自行驾车驶离现场。然而,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民警发现司机陈某亮在2018年时便因为在浙江金华肇事逃逸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自身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了解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为进一步扎实证据,办案民警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对双方车辆、车体与受伤人员的碰撞痕迹,车体油漆的材质进行比对等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足以佐证陈某亮的“狡辩”。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肇事司机陈某亮对其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人员受伤、高速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损坏后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违法行为人陈某亮因驾驶车辆发生事故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第一款,被处以罚款19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且因发生事故逃逸的行为依据法律规定致使自己所购买的商业保险也不能予以理赔。洛阳高速交警温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保护现场并报警,积极抢救伤者,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选择逃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交通肇事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陈枫 杨军 牛卫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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