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为县城区一名高龄老人上门办理不动产过户业务,这是该中心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用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这位老人系离休干部,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但头脑清醒。早上刚刚上班,这位老人的孙子来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说他爷爷决定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过户到他的母亲杨女士名下,询问相关手续怎么办理。依据相关规定,房产转移登记要么本人亲自签字办理,要么提交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县不动产中心主任王刚指派工作人员韦毅和张利红上门办理相关手续。二人迅速而仔细地收好房产转移登记的相关资料径直走进老人家的门。

在家人的搀扶下,老人慢慢扶住院墙坐稳,工作人员同老人及家属仔细沟通房产过户有关事宜,给老人耐心讲解房产转让相关政策,在亲人的陪伴下,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完成拍照、合影,同时在转移登记纸质材料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按下了指印,半个小时办完了所有过户手续。

“我行动不太方便,孩子忙,像卖房过户这么大的事,必须让儿女陪着才能完成,要不然在某些新技术环节,操作起来会很不方便,感谢洛宁县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亲自上门服务,了却我此心愿。”办完业务,老人拉着工作人员的手不停地表达感谢。
(洛宁城事/雷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