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局党委安排部署,洛宁公安推出《亮剑先锋》系列报道,激励广大公安民警立足岗位学先进,争先创优当标兵,推动洛宁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力洛宁、平安洛宁建设贡献力量。
人物名片

刘玉峰,男,32岁,本科学历,洛宁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副中队长。
从警8年来,刘玉峰始终把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投身刑警,矢志不渝,打盗骗、扫黑恶、保民安,忠实地履行着人民警察打击犯罪、守护平安、服务群众的神圣职责。
秉公执法 攻坚克难扬利剑
刘玉峰铁面无私,不徇私情。“亮剑”百日会战期间,在侦办一起案件过程中,当他得知犯罪嫌疑人为自己同乡时,不讲任何情面,仍坚守原则、坚守底线,秉公执法办案。他说:“作为一名警察,就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让群众的利益受到侵害。”刘玉峰思维敏捷、心思缜密,善于分析、精于研判,行动起来快、准、狠。11月份,为抓捕一名犯罪嫌疑人,他制订出周密的抓捕方案,带领队友们在寒风刺骨的夜里,连续蹲守10余小时。发现目标后,他临危不惧、冲锋在前,破门而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在“亮剑”百日会战攻坚阶段,他攻坚克难、持续发力,带领队员并肩作战、捷报频传。仅一周内,他就参与抓获了1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英勇果断 迎难而上抓毒犯
刘玉峰永葆政治本色,忠诚地践行着自己的刑警职责。百日会战期间,他以饱满的热情不断地对新的案件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尤其是在抓捕毒犯行动中,有勇有谋,尽显刑警本色。11月份的一个周末,当他研判出贩毒嫌疑人在洛阳市某辖区有活动轨迹时,立即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带领队友赶赴洛阳实施抓捕。从白天到晚上,他们持续十余小时在嫌疑人可能活动的区域蹲守。深夜里,两名犯罪嫌疑人远远出现在他们的视线里。抓捕时机来了,刘玉峰果断行动,带领队员迅速包抄,将正在交易的两名涉嫌贩毒人员抓获,现场搜查并缴获冰毒4克。他和队友连夜审讯,但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较强,百般抵赖,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为了寻找突破口,他们穷尽一切办法,将关键证据摆在了犯罪嫌疑人的面前。面对铁证如山的证据,两名犯罪嫌疑人不得不交代了向多名吸毒人员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根据线索,刘玉峰综合各种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又成功将其他5名吸毒人员抓获归案。

坚持不懈 扫黑除恶不停歇
2018年以来,刘玉峰秉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工作原则,一直参与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他牢记职责使命,奋勇前行。他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执法,就要精通法律,做到业务过硬、本领过硬,方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办案,就要把案子办成铁案,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他始终严于律己,高站位、高效能、高标准,率先垂范,带领队员奋战一线。在线索核查过程中,他细致精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依法依规。细节决定成败。在案件侦办中,他要求队友们绝不放过任何一个与案件有关的细节,哪怕是案发现场的一根头发丝、一根烟头。他坚持以诉讼为中心的侦查原则,抓捕、搜查、取证、每个执法环节都精益求精,确保程序规范,让每个违法犯罪分子都得到应有的惩处。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为了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刘玉峰不断向黑恶势力“亮剑”,肩负神圣使命勇毅向前。

誓言无价、掷地有声。刘玉峰凭着对公安事业的满腔热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艰苦奋斗、砥砺前行。他始终保持着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浩然的正气,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劲头,正昂首阔步踏上洛宁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的征程。
(来源:洛宁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