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守护一江碧水,海事人在行动
文/蒋四清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东流镇是一座历史文化名镇,濒临长江南岸,取“大江曲折来,及此始东流”诗句中的“东流”为名。这里是八百里皖江的起点,在东流护城圩江边五十米处有一个四层楼的趸船,安庆海事局东流海事处就坐落在这里。东流海事处内设东流港海巡执法大队和双河海巡执法大队,承担长江干线44公里及东流水道(东、西港)、莲花州水道、官洲水道范围内通航管理、防污管理、船舶船员管理、海事行政执法等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0月7日,国庆假期最后一天,安庆东流海事处联合东至公益协会赴东流镇开展“八百里皖江守护计划”公益活动。来自安庆海事处,县城、木塔乡、胜利镇、东流镇共计20多名志愿者,深入长江东流段岸线开展“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保护宣传,用实际行动“守护好一江碧水”。

手套、火钳、垃圾袋……大家拿上事先准备好的工具,举起旗帜,列队走过东流大闸,走向长江江堤。 虽然江风微凉,凌乱了头发,但是大家一路认真看、仔细捡,绝不放过视线范围的每一处矿泉水瓶、零食袋、包装泡沫板等等,一一装进带上的垃圾袋,大家还将捡拾的垃圾带回到环卫垃圾桶附近摆放整齐,本次活动才告一段落。
当然这只是东流海事处参加守护八百里皖江计划的一点。
清风东流,美丽菊江,建设美丽长江,守护八百里皖江一帆风顺,优服务,保畅通更是他们工作的日常和责任。
为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总书ji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美丽长江建设,全面贯彻落实长江海事局“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安庆海事局捍卫美丽长江“一零五全三提升”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池州市、东至县《节能减排减污整改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东流海事处主动作为、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辖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以“八项举措”打好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长江安庆、池州段第一个推行码头防污染联盟。
2021年东流海事处东流港与4家码头单位及污染物接收单位正式签订了“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码头联盟协议书”,长江安庆、池州段首个船舶污染物接收码头联盟在东流正式成立运行。4家码头单位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污染物接收单位,对到港船舶的生活垃圾实施免费接收,对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接收实施有偿服务。
东流港码头防污染联盟机制的建立很好的促成了码头、船舶、海事对污染进行监督和管理,有效解决了多方面防污染疑难问题,确保了污染物真接实收,同时也方便了管理对象,联盟建立以来,基本实现了四个“进一步”的目标:1是进一步提高了从业人员环保意识;2是进一步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3是进一步提高了船舶污染物接收率;4是进一步完善了港口船舶防污机制。
二、严格落实先交付污染物再作业制度。
为解决船舶污染物上岸难困境,深入落实“三必须一确认”举措,即:落实船舶靠泊后船岸防污设施设备必互查,船舶作业前污染物必交付,污染物交付时信息系统必使用、污染物交付后交接双方确认措施。东流处积极作为、多措并举,要求区域内经营作业的码头单位建立污染物船岸交接和联合检查制度。
1.强化联合监管。加强与东至县交通部门的沟通联系,认真贯彻落实安庆海事局、池州市交通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落实先交付污染物再作业的联合通告》,强调码头企业、航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形成监管合力。
2.强化宣传布置。现场向东流港码头、船舶宣贯联合通告要求,部署“三必须一确认”实施工作。
3.强化现场检查。加强对船舶污染物先交付再作业工作的检查力度,对船舶涉污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三、积极走访住建、环保、城管等部门,推进船E行系统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
2021年先后走访了东至县城管局、住建局,与两部门对接“船E行”(长江干线船舶水污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账号使用情况,努力打通船舶水污染物上岸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推广船E行系统平台的应用。
1.通过海事政务窗口、船员流动学校,加强到港船舶和港内作业船舶的宣传力度,督促船舶安装、注册、使用船E行系统平台。
2.通过现场检查,进一步指导推动船舶使用该系统平台完成船舶水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等环节。
3.强化辖区港口作业单位及污染物接收单位的核查,要求相关单位一律通过系统平台开展船舶污水污染的接收作业。通过现场和系统核查,严格监督落实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船舶污染物接收工作落实到位。
四、实施码头船舶防污染网格化管理
今年以来,东流处以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为总抓手,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落实长江大保护、增强船舶防污染治理能力作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的体现点,从讲政治高度推进船舶污染防治。东流处执法党员(积极分子)与辖区码头单位“一对一”精准对接,分片包干。
建立并持续更新辖区的码头防污数据库,对码头船舶防污染实施网格化管理,形成了详细地网格管理图,实行单元化管理,确定网格员、网格管理对象及其联系方式,明确网格员工作职责及地方监管部门,保障东流港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五、与地方港航部门建立每月联合进行码头防污染检查机制。
在东流码头防污染联盟建设的基础上,与池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和地方海事服务中心联合开展月度码头及到港船舶防污染联合检查,督促船舶污染物上岸接收取得实际效果。
六、积极推进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工作。
主要采取的措施:
1.建立“零排放”数据库。对东流辖区渡船、港内作业船、趸船、常到港船等长期在港船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进一步摸清以上船舶水污染物存储设备配备情况、污染物处置方式及排放管路铅封等情况,建立“零排放”数据库。
2.强化港内作业船舶“零排放”管理。根据《安庆海事局关于发布引导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东流辖区的渡船、港内作业船“零排放”完成100%报备;严把许可关,施工作业船舶实施“零排放”后方可进行水工作业。
3.强化现场监管,立足实际,督促辖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辖区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推动长江绿色航运高质量发展。海事局关于发布引导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东流辖区的渡船、港内作业船“零排放”完成100%报备;严把许可关,施工作业船舶实施“零排放”后方可进行水工作业。

七、加强公务船艇的防污管理。
1.加强东流海事艇囤船E行系统的应用,做到系统平台的使用率100%,为其他公务船舶做好表率作用。
2.督促趸船单位与污染物接收单位签订交付协议,规范使用“船E行”交付船舶污染物;对排放管路进行拆除、盲断、铅封,实施“零排放”;对于不产生生活污水的上述船舶,采取永久性封闭卫生间等措施;对不按规定交付水污染物的趸船,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主管单位。
3.结合东至县百日攻坚行动,对辖区公务船艇进行全面检查,对艇趸防污染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协助其整改。
八、加强辖区船舶污染行为的违法查处。
今年以来东流处认真开展船舶非法排污、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使用岸电、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共同打击、惩戒涉长江保护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自身优势,凝聚长江大保护执法与司法合力,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累计开展现场巡航1261次,累计巡航里程26756.5公里,巡航时间1744.6小时,查处违反防污染规定的船舶54艘次,处罚金额约28万元。
2021年,在安庆海事局和东至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东流海事处认真开展辖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获得了沿江群众的广泛好评。下一步将继续深化美丽长江建设、全面贯彻落实长江海事局“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安庆海事局捍卫美丽长江“一零五全三提升”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东至县相关活动,不断推动长江绿色航运高质量发展,为守护一江碧水东流继续努力。

【作者简介】
蒋四清,女,基层农机人,性格热情开朗,待人友好,为人诚实谦虚。工作勤奋,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尽职尽责,有耐心。具有亲和力,平易近人,善于与人沟通,有一颗简单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