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司法局在全县开展的农村基层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栾川司法所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枫桥经验”新思路,运用人民调解“四个结合”,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

预防调解结合 栾川司法所以预防为先,及时调解为主,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组织全乡15个行政村民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并深入分析当前农村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存在的短板,对村级民调组织进行再培训再动员,组织各村采取普遍排查、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要求各村进行日汇报、日总结,确保对排查出的矛盾化解不过夜;积极发挥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调解作用,在及时处理矛盾纠纷的同时,对已调处案件进行回访,了解协议履行进度,避免因积怨结仇而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情况。

法律道德结合 矛盾纠纷单靠法律虽能判定一时是非,但并不能化解矛盾双方积攒的“怨气”。栾川司法所一方面通过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村民增强法律意识,掌握依法维权的方式方法;另一方面在调解过程中,摆事实讲道理,积极弘扬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力求感染、打动当事人,使其愿意接受调解从而达成调解协议。

线上线下结合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为更高效率地开展农村基层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栾川司法所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线上通过微信、钉钉等应用与难以实现面对面调解的当事人实时沟通,及时掌握双方诉求,确保调解落实到位。针对网络调解难度较大的纠纷事件,采取线下实地走访调查,通过询问当事人或向村委会了解情况,还原事件的来龙去脉,及时研判化解,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调解宣传相结合 栾川司法所在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实践中,积极探索新途径,将人民调解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要求村级民调组织在基层矛盾调解过程中能够准确适用法律,不仅要就事论事解题,还要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对村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降低矛盾纠纷发生的可能性。既着力抓实人民调解工作,又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在全乡范围内营造和谐的社会法治环境。
截至目前,栾川司法所在专项行动中共排查矛盾纠纷32起,化解30起,其中婚姻家庭纠纷7起,已化解6起;邻里纠纷11起,已化解11起;宅基地纠纷6起,已化解5起;损害赔偿纠纷5起,已化解5起;山林土地纠纷2起,已化解2起;合同纠纷1起,已化解1起。下一步栾川司法所将联合乡党建办、综治办、派出所、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把法治精神融入专项行动中,在全乡范围内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供稿:栾川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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