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宁县召开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工作会议
洛宁县公安局 张伯伟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社会正能量,弘扬社会正气,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平安洛宁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12月30日上午,在县公安局会议室召开了洛宁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调整后第一次评定工作会议,共商全县见义勇为人员评定工作,有力促进见义勇为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健康长远发展,让广大见义勇为人员享受到更多的社会认同感、获得感、荣誉感,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主任刘海波对召开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因参加重要会议不能到会,特别委托大家一定要开成高质量的评定工作会议。
会上,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副主任贺雪峰宣读了《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洛宁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接着,县公安局第一党支部书记、县见义勇为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副主任张伯伟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大家进行见义勇为知识培训,认真解读《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细则。详细介绍了彭兴涛、彭泽涛两名现役军人及薛海涛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为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各位委员对彭兴涛、彭泽涛及薛海涛申报见义勇为认真对照《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发表了各自看法,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和建议,讨论交流,达成共识,认真进行确认评定,举手表决,鼓掌通过。
最后,贺雪峰受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主任刘海波委托,对评定委员会今后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见义勇为评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体评定委员要深入贯彻“见义勇为行为是光荣的,见义勇为精神是不朽的,见义勇为事业是高尚的”重要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全国见义勇为工作会议提出的充分发挥思想、榜样、政策、法治、道德、舆论、社会、组织等“八大力量”,让见义勇为成为新时代社会风尚的重要讲话精神,要主动参与见义勇为评定工作,齐心协力,主动作为,着力推动我县见义勇为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自身建设,确保见义勇为评定工作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见义勇为评定工作机构的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做好接受申报、认定和表彰奖励工作,激励更多的人加入见义勇为行列,积极推动见义勇为评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创新方式载体,强化工作举措,树立正确舆论导向。不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使见义勇为精神深入人心,进一步扩大见义勇为的社会覆盖面、影响力。
四、开展走访慰问,做好安抚帮扶,千方百计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的实际困难。开展入户走访送温暖活动,积极为见义勇为人员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让见义勇为人员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及社会的关爱,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在全社会营造关爱英雄、保护英雄、尊重英雄的浓厚氛围。
洛宁县融媒体记者现场进行了采访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