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冲动是魔鬼(陪审感想之十)
文/沈新培
主播:墨竹
开车的司机都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总有那么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喝了酒还去开车,最终酿成了交通事故。而因为是深知自己喝酒造成的交通事故,所以采取逃逸方式想逃避法律惩处,但最终还是被交警查获而判刑,这是我参加陪审的几个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实情。

而我想除了这些交通肇事的案件外,现如今在全国又发生了多起妨碍公交车司机安全驾驶的案件,而且都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了刑。最典型的是前些年发生在重庆万州的公交车坠落江中惨案,致使全车人员死亡,里面还几个只有二三岁的儿童,令人痛心。
追溯该事件原因很奇葩:一女乘客坐过了站要男司机停车下来,司机说不是车站不能随便停车,于是俩人发生口角,进而女乘客升级为去殴打司机,男司机不甘受欺进行阻挡,分心后造成公交车与迎面驰来的红色小车相撞,偏离正常行驶方向冲断桥上栏杆掉入70米深的江水中(当然以上情况是从打捞出来的车上摄像视频中得来的)。冲动是魔鬼,女乘客守法不霸气,等公交车到下一站再下车,男司机遵章敬业,在女乘客的干扰下可采取停车处理或报警,车内乘客有人及时出来相劝相拦,也许众多鲜活的生命就不会倾刻消失。
正是鉴于此次重大的公交车坠江事件,国家交通部门引起了关注与重视。如今在公交车司机位置装了玻璃隔间,有了安全的驾车环境,玻璃上贴有:"影响公交车驾驶员安全驾驶,涉嫌违法犯罪"的醒目提示。也就是说影响司机安全驾驶,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危害公共安全罪"负刑事责任。
时光不会倒流,世间也没有后悔药,愿这不可思议但活生生的悲剧不再重演。冲动是一切违法犯罪的根源,冲动是罪恶的魔鬼,愿冲动的魔鬼远离我们的生活!



